处方药无处方照售不拒 泉州去年53家/次药店违规被警告

21.03.2016  10:56
  

  核心提示

  患者自己私开处方到药店抓药,药店导购员直接配药,患者食用后出现昏厥现象,这是近日市民汪女士的遭遇。报道引起了热议,不少受访市民表示,到药店买药“门槛”很低,即使是一些处方药,不用出示处方都能买得到。连日来,记者探访市区多家药店,发现情况确实如市民所反映。对此,市食药监局表示,药店违规出售处方药将被行政处罚,去年有53家/次药店违规被警告,其中有7家/次药店被罚款。

  □本报记者 张晓明 文/图

  暗访 无方随便能买处方药

  近日,汪女士从一个退休老中医那里要了个方子,方子随意写在一张白纸上。她拿着这张“药方”去买药,药店的药师没有拒绝配药,并且当时并没有给执业药师审核。拿张白纸写就的方子能否随意在药店买到药呢?

  3月18日,记者参照汪女士的“药方”,随意在一张白纸上写了多种中药,接连走访了多家药店。在泉秀街一家中药店,营业员向一位中年男子喊:“药师,有人要配药。”记者出示白纸,表示这是家里老人让抓的药,问其是不是执业药师。这名男子看了一下单子就表示可以配药。而在祥远路一家药店,记者同样拿出这张白纸表示要让药师配药,不过一位女营业员并没有咨询药师就自己配起药来。记者问这个药方有没有问题,女营业员并没有回答。在东街泉州第一医院旁的两家药店,记者表示要买中药时,都有自称是药师的人过来,并问这是给谁用的。听记者说是给亲戚买的,他们没有再作询问就配起药来。

  据市食药监局药品监管科工作人员介绍,中药不像西药有细分哪种药是处方药,不过药店调配中药处方,按照有关规定仍要求药店的执业药师审核消费者出示的由执业医师出具的处方,才能予以调配,否则属于违规经营。西药则细分成处方药和非处方药,药店必须凭处方销售处方药,且须执业药师审核同意。

  那药店销售处方药又是何种现状? 昨日下午,记者以购买处方药“罗红霉素”为由走访了3家药店。在中山北路一家药店,一位营业员并未要求记者出示处方,立即介绍了几款“罗红霉素胶囊”,记者挑了其中一种购买。随后,记者又来到东街泉州第一医院旁的两家药店提出购买处方药“罗红霉素”,结果不用出示处方,药店同样随意销售处方药。

  泉州市区中山北路一家药店不看处方就销售处方药

  监管 53家/次药店违规被警告

  据泉州市食药监局药品监管科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药品零售企业应当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分类管理规定的要求,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经营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或者其他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不在岗时,应当挂牌告知,并停止销售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如果违反上述规定的,由食药监局的稽查部门查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

  执业药师不在店里时,药店还能卖处方药吗?据了解,2013年我省开展远程网络在线审方工作。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需在总部设置执业药师远程审方工作室,通过远程网络审方系统为药品零售连锁门店提供在线审方服务。顾客到门店购买处方药时,处方信息经电子扫描后传输至总部远程审方室,由远程审方室的执业药师审核并确认后发回门店,经门店药师核对后方可销售。然而,监管部分在检查中发现,仍有部门门店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操作不熟悉,未能有效开展执业药师远程审方;二是远程审方所需设施设备现场未能有效使用。

  据统计,2015年泉州市有53家/次药店因未按规定销售药方被警告,其中有7家/次因逾期整改不到位,被处以罚款。

  13个虚挂药师被列入黑名单

  执业药师监管趋紧是行业规范步入正轨的大势所趋,泉州市食药监局近年来大力整治药师挂证行为,但仍有个别药店存在药师虚挂问题。在去年的执业药师在岗履职视频巡查中,共有47个执业药师被巡查到不在岗,其中13个执业药师因为违规挂职被列入“黑名单”。据泉州市食药监局药品监管科相关负责人介绍,为解决企业质量负责人和质管机构负责人经常不在岗和年龄老化等问题,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采取了多项措施。

  首先是强化电子监管。建立驻店药师电子在线监管系统,加强药师在岗履职视频巡查,仅今年2月份就巡查了全市848家次药店的执业药师在岗履职情况。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建立考勤终端,在药店配备视频设备、指纹考勤设备等监控系统,实时监督驻店药师在岗履职工作情况。

  其次是开展集中整治。组织开展对辖区内所有药品流通企业执业药师在岗履职情况专项检查。检查采取企业自查与集中监督检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对驻店药师在岗履职情况、药品保管和养护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于检查发现的药师不在岗或未凭处方销售抗菌素和注射剂等情况,一律责令整改并书面警告;对于未按规定配备执业药师的药品流通企业,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并督促其限期改正。

  提醒 服用处方药务必“遵医嘱

  据食药监部门介绍,处方药就是必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才可调配、购买和使用的药品;而非处方药则是不需要凭医师处方即可自行判断、购买和使用的药品,在药品外包装上都明确标有OTC(即非处方药)的标志。一些消费者养成了随意买药的习惯后,往往对规定的严格把关感到不耐烦。不少市民表示,去药店买药就为了图方便,至于用药安全的问题,没考虑太多。

  医生提醒,如果错误服用处方药或没有按照规定使用,不但无法缓解病症还会危害健康。处方药往往有较为复杂的药性,医生在开处方时会结合患者的病史、药史和现阶段的身体状况而确定用药。消费者应该意识到滥用、乱用处方药的危害,不要在药店自行购买和服用处方药。

  泉州市食药监局提醒广大群众,如发现药店存在药师虚挂、违规销售处方药等违法违规行为,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热线12331,食药监部门将依法查处。

【编辑:林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