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树林主持召开第23次省政府常务会议
26日,省长苏树林主持召开第23次省政府常务会议。
会议通过了《福建省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福建省质量工作考核办法》。会议要求,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质量意识,严格落实质量监管和安全责任,公平公正公开地开展质量奖评审工作,引导、激励福建企业和组织学习借鉴国内外先进技术及管理经验,不断提高质量总体水平和市场竞争力,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和产业提升发展。
会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会议指出,要拓宽思路、更新理念,加快引进行业龙头,培育壮大本土特色电商,支持“闽货”上网拓展市场,统筹推进跨境电子商务,营造更加便捷优惠的发展环境,努力将福建打造成为竞争优势突出、市场辐射广阔、产业集聚明显、支撑保障有力、应用广泛深入、创新创业活跃的电子商务强省。
会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重要流域保护管理 切实保障水安全的若干意见》和《关于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的责任分工方案》。会议强调,福建水资源丰富、大气质量良好,但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水资源保护和大气污染防治压力不断加大。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省委和省委书记尤权的要求,突出以人为本,坚持“三个必须”,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创新管理机制、完善保障制度、狠抓源头治理,系统地抓好水、大气、土壤等环境整治,切实提高环境承载能力,让老百姓喝上放心水、呼吸新鲜空气,实现“百姓富”与“生态美”的有机统一。
会议通过了《福建省人民政府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会议指出,要进一步贯彻党中央提出的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要求,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突出地方特色,集中民智、反映民意,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为福建经济社会发展和深化改革提供有力的法治支撑。
会议通过了《福建省地名管理办法》。《办法》对地名命名与更名、标准地名的使用、地名标志的设置与管理等进行了规定,将有利于规范福建地名管理,实现地名标准化,适应城乡建设、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需要。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记者 周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