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薪列入“黑名单”是扬诚信之风
为加强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人的联合惩戒,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表示,从12月起,拖欠劳动者8000元工资超三个月者,将被列入全省欠薪“黑名单”。(新华社郑州12月7日电)
笔者认为,将欠薪列入“黑名单”是扬诚信之风。
中国人历来信奉诚实守信,孔子说:“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中国民间有句谚语说得好“一言既出,驷马难追”。商鞅立木推变法、曾子杀猪践承诺、重耳退避三舍报楚王等故事为世人津津乐道、广为流传。诚实守信,是一种无形的资产、无形的力量。在当今的社会,无论你做人做事,从事什么行业,乃至一个国家的所做作为,诚实守信显得尤为重要。但现实中仍有一些人不讲诚实守信,拖欠农民工工资者就是其中典型的代表。
农民工相对来说是一个弱势群体,辛辛苦苦地劳动着,到头来还被欠薪,着实让人气愤。有的农民工为了讨薪绞尽脑汁出奇招,出现了“堵路讨薪”“下跪讨薪”“塔吊讨薪”“跳楼讨薪”等极端方式进行维权,不但给自己带来了伤害,有时还会影响到他人的合法权益,实不可为之。农民工们一定要理性讨薪,通过投诉、协商、调解、劳动仲裁、法院起诉等方式合法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切不可采取行为过激的极端方式维权。
但对于那些连农民工的工资都敢拖欠的人,诚实守信在他们的心中早已荡然无存,如果不采取一些措施,是不会自行改正的。河南省将拖欠劳动者8000元工资超三个月者列入全省欠薪“黑名单”,是对那些不讲诚实守信的欠薪者很好的警戒,起到了一定的震慑作用,并加大了他们的违法成本,促使其尽快回归到诚实守信的正路上来。这样的做法既惩治了失信者,也扬起了诚信之风。
对于列入欠薪“黑名单”的,相关部门要实施好依法依规联合惩戒工作,尤其是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限制,使其感受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促其尽快还清所欠的农民工工资。
恶意拖欠劳动者工资的行为是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侵犯,严重破坏了诚实信用的市场原则,也是造成社会不稳定因素之一。对于恶意欠薪者,仅仅列入欠薪“黑名单”还不够震慑,我国在刑法中已增设“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有关部门要加大“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执行力,严厉打击恶意欠薪的行为,让那些辛辛苦苦的劳动者及时拿到工资,安安心心地、踏踏实实地生活。(梅列区委文明供稿 林瑞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