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警示:欠债不还买豪车 拒不执行被逮捕

27.10.2014  17:42

 

  福建检察网10月27日讯(沈志兴)家住漳州南靖县城的女子韩某,自己有钱购买奥迪车,却拒不执行法院判决归还欠别人的20多万元债务,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10月25日,南靖县检察院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罪对韩某批准逮捕。这一案例对所有的“老赖们”来说,是一个很好的警醒。
   近几年韩某做生意时,欠他人20多万元债务,被债主起诉到法院。今年5月20日,法院经审理后判决韩某归还这笔欠款。但判决生效后,韩某并未归还这笔钱,一直在东躲西藏。事实上,韩某并非没钱还。经法院调查查明,在该院的判决生效后,韩某以亲戚的名义出资近20万元分期购买了一辆奥迪A4的豪华轿车,但却迟迟未归还他人欠款,拒不履行法院判决。
   今年8月,债权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法官找到韩某时,她却声称没钱。因其行为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执行法官将韩某涉案线索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公安机关以韩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罪报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检察机关经审查后认为,韩某对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有能力履行却拒不履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履行判决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