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橘园""吉元"分不清 错拿房子起波澜

10.10.2014  17:54

王女士:电话告诉我,说我房子拿错了,说这不是我的房子。

王女士现在正在装修的房子,是金山吉元小区的10号楼402,约40平米左右,根据王女士出示给记者的福州市国有廉租房住房租赁合同,王女士申请租赁的是仓山区金山橘园洲工业路的生活配套房10座402单元,距离她正在装修的这个小区只有一条街之隔。

王女士:这里才是我真正要租的房子……

一个是橘园,一个是吉元,王女士当初找错了地方,但她奇怪的是,物业居然也通过程序给了她钥匙,因此她才开始要装修的。这一说法,记者在负责吉元小区的榕城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那里也得到了证实。两套房子面积差不多,王女士本希望能将错就错地就在吉元小区住下去,但由于王女士申请到的是无产权廉租房,而吉元小区是有产权安置房,这两种在性质上有着根本差别的房子,无法将错就错。物业公司工作人员承认自己的疏忽,可是当他们发现疏忽的时候,王女士已经将这个房子装修得差不多了。

(非正常拍摄)工作人员:是我经手的,她这个排房单这么模糊我当时也没注意,后来我们不是发现后就跟她联系了。
(非正常拍摄)陈主任:要说这个责任我们也有责任,双方都有责任;

王女士又提出,如果要退出房子,物业应对她的新房装修费用进行赔偿。可是物业方认为,虽然自己有责任,但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廉租房在分配前已进行了简单的装修,具备基本入住条件。廉租对象分配到廉租房以后,原则上不得再次进行装修。因此对于王女士已经完成的装修,物业方要求赔偿款项的具体数额需要协商。

王:现在他们要我退出这个房子,可是我已经装修好了,这边不退那边也住不了,要不然他们就还款赔偿给我,要不然就让我自己住下去。
(非正常拍摄)要不然她就是鉴定一下装修到底多少钱,不能她说多少钱就是多少钱,而且我们也不是负全责,这个要协商。

就是因为赔偿金额各持一词,双方没能达成协议,这件事拖了一年多还没解决,现在王女士和孩子租住的王庄新村一间民房也快到期了,眼看着手里明明握着房屋租赁合同,却无法入住,王女士遇到的窘境,让她心里真是一团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