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提高城乡低保、"五保"供养标准

31.10.2015  20:42
113780 记者日前从省民政厅了解到,经福州市政府同意,福州大幅度提高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其中五城区农村低保标准每人每月提高250元 ,至此,福州五城区的城市和农村低保标准统一为每人每月570元,各县(市)皆有大幅度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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