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大手笔保护建设闽江河口湿地

04.06.2014  13:08

  市人大常委会昨日召开《福州市闽江河口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执法检查动员会。记者从市政府作的相关汇报中获悉,我市依法保护湿地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各级已相继投入5200多万元用于河口保护区管理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下阶段市里还将进一步加强河口保护区的管理和建设。

  《福州市闽江河口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于2010年出台,管理办法涉及位于长乐市和马尾区的两个自然保护区。去年10月闽江河口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获评“中国十大魅力湿地”。

  市政府表示,下阶段市里将加大投入,加快河口保护区湿地科教中心室内布展装饰,完善湿地公园内部主干道、古榕文化街、绿化等基础设施,继续开展互花米草治理、栖息地改造、河道疏浚等,加快保护区外围污水处理厂建设,逐步改善河口保护区生态环境。

  执法检查动员会明确了检查的主要内容。5日,检查组将赴马尾和长乐实地查看,并听取有关汇报,本月下旬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将对执法检查情况报告进行审议。

  市领导林厚新、严可仕出席执法检查动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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