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聚榕城消费季”第二期消费券 明日上午10时起发放
共70万份,每份券包金额70元 在榕人员均可领取
昨日从市商务局获悉,“惠聚榕城消费季”第二期消费券定于10日上午10时开始发放,共70万份,总计4900万元,每份券包金额增至70元,在榕人员均可上支付宝领取,先到先得。
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第二期消费券根据首期消费券核销情况和5月消费市场实际进行了一些调整,呈现3大变化:一是适当增加券包金额,每个券包的通用消费券总价值增加到70元,分别为2张满120减30元券,1张满40减10元券;二是调整了领取和使用规则,允许第一期已经申领的用户继续申领;三是缩短了消费券使用期限,明确券包有效期自发放之日起至5月16日24时,共7天。
在榕人员可通过线上和线下两种方式领取券包。一是在支付宝首页搜索“福州”或点击活动图片或进入“惠聚榕城”会场,点击领取;二是线下门店扫描活动海报二维码,进入“惠聚榕城”会场,点击领取。同一用户仅可领取1次。
消费券使用范围不变,依旧覆盖在我市行政区范围内的线下实体商家,包括餐饮、商超便利、休闲娱乐等消费场所,消费者消费达到相应使用标准后,即可核销。支付时可以与其他优惠叠加使用,但单笔支付只可核销1张。过期未核销的消费券额度将被收回,收回额度在后续滚动发放。
另外,第二期消费券活动参与商户继续采取圈选加自主报名方式产生,第一期已参加活动商家将自动圈选为第二期活动商家,不必另行报名。新增活动商家在支付宝搜索“福州商家”,提交报名信息,经审核通过后即可参与。
我市发放的消费券对消费直接拉动作用较为明显。“惠聚榕城消费季”第一期消费券共发放160万份,总额8000万元。截至5月5日24时,累计核销301万张,累计参与活动商户17万户,直接拉动消费金额近4亿元。拉动金额排名前4位的行业依次是快消零售、餐饮、其他行业、品牌商(鞋服美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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