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七条”出台满月 福州房市未出现“井喷潮”

18.10.2014  10:51

  福州取消住房限购。

  福州新闻网10月18日讯 9月17日,市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被业内称为“榕七条”的这一新政,明确提出在本市范围内取消商品房限购,对普通商品住房标准、放宽公积金贷款条件等方面也作了详细规定。如今,新政施行已“满月”,记者调查发现,新政并未引发市民购房的“井喷潮”,一些房地产研究专家也认为,未来市场虽会逐步回暖,但房价不太可能出现爆发性的攀升。

   新政意在“惠民利企

  “榕七条”的出台,打破了实施4年之久的限购,同时,降低了办理签约(网签)、贷款、产权登记等手续时的“门槛”。“这让许多原先不符合条件但又有购房需求的市民可以大胆购房,很多外地人也能在福州安家落户。”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场监管处相关负责人说。

  《意见》中更新了对于首套房的认定标准,自建房、房改房、经济适用房、继承房、受赠房、征迁安置房和已偿清贷款的二手住房均不在购房套数认定范围。《意见》还提出了“首次购买改善性普通商品住房(首改房)”的概念,支持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而再次购买一套普通商品住房(含二手房),家庭购买首改房按首套房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