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站筹建等事项下放市级运管机构办理

26.12.2014  12:35

  12月12日起,省运管局将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站筹建审核、检测能力评审和从业资格考试发证等管理事项下放至设区市(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办理。

  截至目前,全省共有综检站50家,其中A级综检站48家,B级综检站2家。下放后,综检站申办按筹建申请、筹建、检测能力评审及结果公布的程序进行,有关工商登记(或事业单位登记)、计量认证应在检测能力评审环节前完成。综检站筹建完毕,由设区市(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组织专家进行检测能力评审,并向社会公布评审结果,同时抄告省局。综检站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考试发证工作由设区市(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省运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