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对41家机动车检测站实施车辆检测远程审核监管

28.05.2015  14:33
民警正在审核系统随机分配的待检车辆资料。

  5月27日下午,记者从泉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目前泉州市已建成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远程审核监管中心,并对分布在泉州市各个地方的41家机动车检测站实施车辆检测远程审核监管,只有通过远程审核合格的车辆才能领到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更有效地杜绝了人为干扰检测结果因素,使得检测更为规范、公正。

  据统计,泉州市现有机动车193万辆,其中汽车95万辆,摩托车98万辆,全市共有机动车检测站41个,其中汽车检测站22个,摩托车检测站19个。全市各检测站平均每天共办理汽车检验业务近2600多辆,且汽车数还将以17%的比例逐年递增。而在2015年5月1日前,泉州市各级车管所均派出民警到检测站驻站,负责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根据公安部、质检总局及省厅交警总队的工作部署,泉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于今年4月份建成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远程审核监管中心,5月1日启用全国统一版本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监管系统,通过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监管系统,实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业务系统、机动车移动智能检验终端系统等检验信息系统线外检验、线内检验、路试检验等全过程检测信息(含图片)的实时接收、审核、监管和预警,实现远程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切实加强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工作管理力度,遏制擅减检验项目、降低检验标准、篡改、伪造检验数据等突出问题频繁发生,提升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工作实效。目前,全市所有的检测机构均已接入统一监管平台。

  “自本月使用统一监管平台后,监管系统对检测机构的检测行为要求更规范,更有效地杜绝了人为干扰检测结果因素,使得检测更为公正。”泉州车管所民警介绍,车辆进行年检时,检测机构要严格按照国标《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GB21861-2014)的要求进行检测,将检测过程信息、过程照片、详细结果等实时传入监管系统,通过数据、照片、视频监控,实现监管、审核、预警等功能。各年检项目、方法、标准,也提前写入监管系统,凡是未按规范检验或检验数据不合格的车辆,会被监管系统退回,重新检验。

  此外,擅减检验项目,降低检验标准,擅改、伪造数据的车辆,监管系统会及时预警。同时,各个检测站点每小时检验超过25辆、每月检验车辆数超过核定车辆数的检验机构,系统也会自动切断网络,阻止检验机构继续检验。

  民警表示,新系统还增加了外观检验、检验过程工位照片抓拍、视频录像功能,审核监管中心根据照片、视频判定检验过程是否符合要求、车辆外观是否符合国标《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2)的要求(包括标识、颜色、号牌、灯具、固封装置、轮胎、反光标识等)。但由于新系统尚处于使用初期,环节有所增加,检测机构与车主、支队审核中心与检测机构仍处于磨合阶段,而且检测机构、监管中心工作人员操作尚不够熟练,业务知识水平参差不齐,检测、审核速度还比较慢。

  据了解,交警支队审核监管中心目前日平均审核1900辆,人均170辆左右。尽管工作人员已放弃周六、周日节假日,仍未能满足日益增长的年检车辆。该中心负责人表示,将尽快加强业务学习,提高操作速度,做到检测车辆“随到随检”、“随检随审”。

  同时,为为做到车辆年检时能“一次过关”,交警部门也提醒广大车主在车辆年检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车辆外观与注册登记时应保持一致;车辆外观、号牌

  应保持完整整洁,不得有碰撞、破损现象,保险杠、后视镜、下视镜等部件应完好,车身(车厢)及其漆面不应有明显的锈蚀、破损现象; 喷涂、粘贴的标识或车身广告不应影响安全驾驶;车身所有零部件应安装牢固,配备三角牌;

  2、不得有改装车身、灯具,改变车辆结构的现象;

  3、货车不应有“加长、加高、加宽货厢”、“拆除厢式货车顶盖”、“拆除仓栅式货车顶棚杆”等情形,要在车身两侧喷涂总质量、栏板高度等,车后和车侧要按规范粘贴反光标识,车身防护栏要按规范安装,轮胎不得有严重磨损、破损等现象;

  4、客车要在乘客门位置喷涂核载人数,中型以上客车要按规范配备安装灭火器、应急锤等;

  5、要对车辆的灯光、制动等性能进行一次全面的保养检修。

  东南网5月28日讯(本网记者 颜财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