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执法检查组莅宁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

27.06.2015  18:02

  6月24日至25日,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常委会副主任陈伦带领下,到我市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工作。执法检查组先后实地察看了蕉城区金涵水库库区水质自动检测站、金涵乡里占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贵岐山污水处理厂、福安赛岐申银船舶工程有限公司等地,检查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生活污水处理、船舶修造业污染防控等水污染防治情况,听取有关意见和建议。市领导谢仰俊、许青云、黄建龙分别陪同座谈或检查。

  陈伦对我市在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法》中所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我国人均水资源占有量少,要从战略高度看待水污染防治工作。水污染防治重在防,难在治。预防工作是重点,要认真做好前期工作,把污染防范在源头,一旦受到污染,代价很大,要治理将十分困难。下一阶段,希望宁德市要以滴水穿石、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精神在工作上进一步做到“三加强两形成”要求,即领导重视要加强、执法力度要加强、整治工作要加强,着力形成机制、形成常态。各级各部门要强化“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认识,形成水污染防治工作长效机制,为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宁德提供有力支撑。(记者 范陈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