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六个检察集体获省青年文明号组委会表彰

29.07.2014  18:14

  福建检察网7月29日讯(戴伟莉) 7月24日,福建省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下发通知,我省检察机关共有6个集体分别获得“福建省示范青年文明号集体”和“福建省突出贡献青年文明号活动组织单位”。
  根据通知,福建省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正式命名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检察院、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漳平市人民检察院青年检察官先锋队为“福建省示范青年文明号集体”。另外,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基层工作处、三明市人民检察院宣传处、漳州市人民检察院宣传处获评“福建省突出贡献青年文明号活动组织单位”。
    据了解,在广大青年干警的热情参与和积极创造下,我省检察青年文明号活动载体不断丰富,内涵日益深化,在服务大局、服务社会、服务青年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涌现出一大批具有高度职业文明、创造一流工作业绩的青年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