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泰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接访活动

19.09.2014  14:25

 

    福建检察网9月19日讯(黄从余 姚志平)为进一步增强检察机关信访工作的公正性、公信力,9月15日,长泰县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该院的信访接访活动。

     该院将邀请人民监督员接待来访作为定期制度实施,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的群众工作优势,把“信访窗口”打造成“阳光窗口”,每月邀请人民监督员接待来访一天,人民监督员接访的时间定期向群众公布,增强接访透明度。

     该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的信访活动,主要是与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有关的信访活动,如:对检察机关拟作撤案、不起诉处理和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的职务犯罪案件以及检察机关或检察人员在办案中发生的“五种情形”(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或者不应当立案而立案;超期羁押;违法搜查、扣押、冻结;应当给予刑事赔偿而不依法予以确认或者不执行刑事赔偿决定;检察人员在办案中徇私舞弊、贪赃枉法、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情况;案件当事人不服检察机关作出的不起诉决定的其他刑事案件、公安机关提出复议复核的不捕、不诉案件等案件的。

      此做法让人民监督员起到了拉近群众和检察机关距离的桥梁纽带作用。截至目前,该院共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接访8次,接待来访群众10余人,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