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检察院获评“福建省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

21.05.2015  01:35

 

    福建检察网5月20日讯(王慧蓉、林艳红)近日,南安市检察院获评“2014年度福建省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这是继2月该院被评为“省‘三八红旗’集体”之后获得的又一项殊荣。

    据了解,该院团支部现有团员32名,团干部6名,是一个富有活力、朝气蓬勃的集体。在团市委和院党组的领导下,该院团支部积极引导团员青年,立足检察职能,认真落实“六大青春战役”、数字共青团建设等重点工作,充分发挥了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为地区平安建设、法治建设、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直以来,该院立足检察职能,打响服务品牌,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结合自身工作职责,拓展检察工作。近年来先后与我市7所中小学结成共建单位,为学生上法制辅导课、办法律知识图版巡回宣传,拓宽青少年维权的窗口;还通过组建检察院青年法制宣讲团,定期深入机关、企业、学校、青少年培训教育基地举办普法宣传讲座,普及法律知识。

    去年全年,累计开展法制宣讲四十余场次,覆盖青少年两万余人次。

此外,该院团支部热心公益事业,组织了志愿者爱心小分队,长期结对帮扶失学儿童3名,大力开展“青春同行-助孤行动”,定期开展走访失学儿童、慰问孤寡老人、爱心献血活动、义务植树等志愿服务活动。去年8月,爱心小分队联合院妇委会到南安市福利院慰问残疾儿童,募捐款物8000多元。

    此外,团支部活动丰富多彩,不仅定期组织青年干警读书会、篮球赛、乒乓球赛等形式多样的活动,每季度还组织团员参加攀登南安市南山公园的集体活动,同时,积极组织年轻干警参加市直机关篮球赛、市直机关青年联谊会等活动,营造团结互助、健康向上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