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检察院荣获“福建省五四红旗团支部”

03.06.2014  19:29

 

福建检察网6月3日讯(邓高彬 张亦景) 近日,建宁县检察院团支部被共青团福建省委授予“福建省五四红旗团支部”荣誉称号。

近年来,县院团支部积极延伸检察职能,发挥年青干警的青春活力,积极组织参加文明交通督导、慰问空巢老人、开展法制宣传、送法进校园等一系列活动,在倡导文明风尚的同时为群众办实事,同时热心参加各类公益事业和发扬革命传统的党团活动,赢得了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县院团支部先后被授予“三明市五四红旗团支部”、第三届“三明青年五四奖章”等多项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