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检察院荣获全国第二届青少年普法先进单位

11.08.2014  21:10

 

福建检察网8月11日讯(郭艳娜 任俊娥) 8月4日,全国第二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总结表彰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会上,泉州安溪县检察被中国关工委、司法部、中央综治办联合授予“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单位” 荣誉称号,据悉,这是福建省唯一获奖的基层检察院。

在这次表彰大会上获得表彰的还有安溪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柯明波获得“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先进个人”荣誉称号,该院未检科负责人郭艳娜获得“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优秀辅导员”称号。该院挂钩的两所学校----安溪一中、恒兴中学均被评为 “零犯罪”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