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检察院积极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

22.04.2015  02:47
 

福建检察网4月21日讯(詹友珍)今年以来,尤溪县检察院不断强化工作措施,从组织领导、自身监督等方面入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和权力运行监控机制,扎实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确保各项检察工作的公正、廉洁、高效运行。

该院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围绕权力运行、执法办案、队伍管理等重点部位和环节,积极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以抓好领导班子、部门科室和个人岗位风险三个层面的风险为重点,建立“3+1”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认真排查廉政风险。坚持检察长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专门抓,纪检监察部门具体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通过签订岗位责任书,实行“一岗双责”和部门自身监督等措施,确保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落到实处。

该院还先后出台了《加强执法办案活动监督若干规定》、《案件管理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进一步完善了防范机制,确保检察干警公正廉洁执法。同时,注重狠抓关键环节,在重点部门和关键执法岗位实施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确定风险等级,将岗位风险责任落实到人,并把廉政风险防控建设与检察业务、检务督察、年度量化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结合,相互促进,统筹推进。

据悉,该院通过实施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有效地约束了干警的执法行为,增强干警廉洁自律意识,极大的提升了检察执法公信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再上新水平。2014年以来,该院先后被评为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全省文明接待室、全市案件质量效率优胜单位;连续19年涉检信访零积案,实现了无撤案、无错案、无涉诉上访案、无干警违纪、无办案安全事故的“五无”工作目标,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好评,有力提升了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和亲和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