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港区检察院确保不起诉案件公开审查效果

03.09.2014  13:25

 

  福建检察网9月3日讯(连颖煜)去年以来,泉州市泉港区检察院把案件公开审查与执法办案风险评估工作结合起来,以积极而又审慎的态度推进不起诉案件公开审查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强化释法说理,消除个人偏见。该院通过公开审查还原案件事实,听取各方意见,从情、理、法等不同角度解读案情、释明法律,以取得各方的理解与支持。如该院办理的黄某山盗窃案,针对被害单位代表提出关于员工黄某山“顺手牵羊”型盗窃之社会危害性的不同意见,耐心做好答疑解释工作,最终形成了同意作不起诉的听证意见。同时,借助公开审查的平台延伸进行法制宣传,应被害单位邀请作了一场专题讲座,帮助被害单位查缺堵漏,增强员工法律意识。
  借助外部力量,达成和解意向。该院会同听证员、人大代表等共同做好当事人矛盾化解工作,努力促成双方当事人冰释前嫌,有效修复社会关系。如该院办理的钟某文等五人非法侵入住宅案,钟某文因妻子在交通事故中死亡,纠集亲戚钟某华等四人强行闯入肇事者住宅,在住宅内放置遗像并祭拜。该院考虑到事因的特殊性及风俗习惯,听证前即以委托村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先行调解,疏导当事人情绪,促使其认识错误、改过自新,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最终结合听证意见对钟某文决定起诉,对钟某华等四人决定相对不起诉。
  注重教育引导,体现人文关怀。如该院办理的陈某山盗窃案,陈某山因载客时捡拾一醉酒女掉在地上的物品而被公安机关以抢劫罪立案后以抢夺罪移送审查起诉。提审时,老实本分的陈某山对捡来的东西归还了还遭受羁押耿耿于怀,生怕被村民指指点点说其是抢劫犯。鉴于此,该院以盗窃罪对其作相对不起诉后决定公开宣告,联系当地村委会组织村民旁听,并当场向村民释明案发经过和事实,让村民对其多一些理解。同时,该院了解到他就读高中的儿子在其被关押后辍学,主动与学校协商后让小孩顺利返校学习。
  据了解,该院通过案件公开审查,听取和吸纳当事人、专家和群众的合理化意见,使程序更加公开透明、决策更加民主科学,增强了不起诉决定的正当性和公信力,有利于减少和化解案件的潜在风险,起到了息诉止争的作用。截止日前,实行公开审查的11件不起诉案件,无一当事人因不服决定而上访、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