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在福建检察机关调研时强调

07.12.2014  10:59

来闽调研的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5日在福州听取了福建省检察工作汇报。他强调,全国各级检察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通过公正司法维护人民权益,坚持依靠人民群众推进公正司法,努力使各项检察工作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省委书记尤权出席汇报会并讲话。

  曹建明在讲话中充分肯定福建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他说,长期以来,福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和支持检察机关工作,检察工作亮点很多,创造了许多做法经验。特别是近年来,福建检察机关自觉融入生态省战略,积极为生态资源环境提供立体式司法保护,进行了有益探索,取得了显著成效。 曹建明指出,四中全会突出强调"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紧紧围绕保障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各个环节作出许多重要部署。中国检察机关是"人民检察院",人民性是检察机关的根本属性,必须理直气壮地坚持人民性。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新的形势下,我们要牢固树立一切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的理念,坚持以民为本、司法为民,使各项检察工作充分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 曹建明强调,检察机关坚持人民司法为人民,就是要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坚持通过公正司法维护人民权益,坚持依靠人民群众推进公正司法。要以人民群众对社会平安的需求为导向,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影响人民安全感的犯罪活动;要紧紧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解决涉及人民群众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要扩大司法民主,不断拓宽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的渠道;要牢固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切实转变司法理念,规范司法行为。 曹建明强调,加强对资源环境的司法保护,既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殷切期待,也是检察机关坚持司法为民的重要职责任务。检察机关要进一步加大对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的打击力度,推进健全资源环境保护领域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要认真研究资源环境保护领域对行政违法监督和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立足于探索试点,周密论证,稳妥推进,为改革顶层设计提供可复制、可借鉴的新鲜经验。 尤权代表省委、省政府感谢最高检和曹建明检察长 长期以来给予福建发展和检察工作的支持和指导。他指出,曹建明检察长的讲话,对各级检察机关落实依法治国,做好新时期检察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对我们全面推进法治福建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全省各级检察机关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 尤权指出,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需要打造一个优良的法治环境。全省各级检察机关要以曹建明检察长此次来闽调研为契机,认真履行职责,扎实开展工作,不断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要更加自觉践行执法为民宗旨,牢固树立人民司法为人民、以民为本理念,把坚持依靠人民、维护人民权益、扩大司法民主贯穿于全部检察工作中,以执法为民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要更加自觉恪守法治原则,加大改革创新力度,着眼全面推进法治福建建设,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基本价值追求,努力使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要更好服务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大局,特别是要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等重大课题,深入研究思考,进一步完善思路、创新举措,提升实效;要更加自觉加强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检察队伍,同时要按照司法改革和最高检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各项制度建设。各级党委都要高度重视检察工作,切实加强对检察工作的领导,支持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为检察机关履行职责创造良好环境和条件。 省领导于伟国、叶双瑜、苏增添出席会议,省检察院检察长何泽中汇报我省检察工作情况。 汇报会上,福建/省/市/县三级检察机关代表 围绕加强专业化法律监督、融入社会化综合治理、健全生态检察工作机制等提出了意见建议。





 


编辑:王丕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