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检察院开通微信平台拓宽律师接待途径

12.08.2014  22:23

    福建检察网8月12日讯(袁泰芝 吕丽娜) 为方便律师查询案件并与检察院沟通,8月12日,晋江市检察院正式开通官方专门针对案件管理服务的微信公众平台——“晋检案管”。
    该院制定了《案件管理微信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微信平台的主要服务范围、申请程序、信息发布、管理与职责。该微信公众平台由专人管理,通过文字、图片和语音的形式,为律师提供案件查询和预约阅卷服务,定期发送律师接待工作动态及相关制度信息,同时接受律师反馈的意见和建议。律师使用微信查询预约服务需要先在微信平台上申请,通过认证,进而获得该微信平台成员资格,具体资格审查由该院案管部门负责。已认证为成员的律师,只需上传“三证”图片,审核通过后即可在预约时间携相关手续前来办理业务。“晋检案管”的开通,构建案管微信预约、现场预约、电话预约“三位一体”的律师接待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