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检察院开展向永安检察院学习活动
21.05.2014 18:08
本文来源: 检察
福建检察网5月21日(吴海珠)5月20日,三明市检察院出台《关于开展向永安市人民检察院学习的决定》,号召全市上下开展向永安市检察院学习活动。
《决定》指出,要以永安市检察院为先进典型、标杆旗帜,学习忠诚履职、服务发展的大局观念;学习关注民生、心系群众的宗旨意识;学习精益求精、创先争优的进取精神;学习令行禁止、廉洁务实的良好作风,不断提升检察机关亲和力和执法公信力,努力为三明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近年来,永安市检察院坚持创特色、树品牌,在服务大局、执法规范和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了突出业绩。今年4月,永安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次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荣记全国检察机关“集体一等功”,先后三次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先进基层检察”荣誉称号;该院控告举报接待室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反渎职侵权局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反渎职侵权局”,团支部被共青团中央授予“2013年度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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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5.2014 1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