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宁县检察院建立犯罪嫌疑人或证人离院机制
30.05.2014 16:40
本文来源: 检察
福建检察网5月30日讯(黄家松) 昨日,涉嫌贪污的某村支书郑某取保候审后,周宁县检察院专门派出司法警察护送其回到家中并由其妻子签字确认。据悉,今年以来,该院共完成犯罪嫌疑人或证人离院护送15起,另有16名犯罪嫌疑人是由其亲属或单位来院接走。
今年来,周宁县检察院为切实保障办案安全,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证人在离院时发生意外,建立了犯罪嫌疑人或证人离院工作机制。该院根据办案实际,设定了基本情况、送离方式、离院及送达时间、地点、体检结果、承办人及承办部门意见、家属或接收人签字等栏目离院人员接收表。在嫌疑人取保候审后或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后接受讯问、证人接受询问笔录后等离院情形出现时,在做好健康检查后,由承办检察官提出意见,承办部门负责人批准,由承办检察官将《离院人员接收表》移送给法警部门。法警部门根据送离人员实际,从家属接送、派员护送、单位接送等3类接送方式中选定其一。当犯罪嫌疑人或证人由其家属接送或单位接送时,则由法警部门出具《离院人员接收表》,由接收人、嫌疑人、法警共同签字确认。对需派员接送的,则由法警大队派员护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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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5.2014 16: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