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和县检察院在检校共建中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26.05.2014  20:54

 

    福建检察网5月26日讯(周剑武)  近年来,平和县检察院在构筑检校共建平台过程中,充分发挥检察职能,通过抓制度建设、阵地建设和特色创新三个抓手,有力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深入开展,近日荣获 “2012-2013年度省级青少年维权岗”称号。

该院重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相关制度建设,出台《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意见》,有效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2012年以来,为20多名未成年人争取到法律援助,帮助2名未成年人通过起诉获得28万余元赔偿金。制定《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实施办法》、《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考察制度》等规定,规范未检档案管理制度。2012年来,封存未成年人犯罪记录52件,对5名未成年人做出不捕决定,对6名未成年人做出不起诉决定。制定《涉罪未成年人跟踪帮教实施办法》,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的跟踪帮教。2012年以来,帮助5名涉罪未成年人重返校园,10名失足未成年人再就业。此外,还及时对2名被作出不起诉决定的高考生进行跟踪帮教活动,使他们最终顺利考取本科院校。

该院在未检工作中积极开展阵地建设,促进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教育网络不断健全。坚持以学校教育为火车头,构筑校园德育防火墙,开展“零违法校园”创建工作。通过选聘青年检察干警担任校园法制辅导员、联合团县委举办法制辅导大课和特定对象圆桌法律心理小课、举行“争当三好少年”主题演讲比赛和“读道德经,做有道德少年”读书活动等方式,强化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坚持以家庭教育为纽带,设立检察官课堂引导家庭教育,广泛树立教子有方的好家长典型。2012年以来,邀请学生家长参加“加强家庭教育,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制讲座5场,参与活动家长800余人。依托各类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阵地,向留守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宣传家庭教育知识。联合县妇联等部门在留守、流动儿童集中的村居开展“争当代理家长,关爱留守儿童”系列活动,结对帮扶留守儿童23人。此外,还招募志愿家教40余人对留守儿童进行课业指导和心理健康教育并由该院干警为留守儿童捐赠款物近万元。坚持以社会教育为平台,营造良好成长环境,推进校园周边社会环境净化活动。联合文化、工商等部门组成“网吧巡查队”,对全县网吧进行6次巡查,先后查处黑网吧3家;针对巡查中发现的交通安全隐患和食品卫生安全问题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7份,督促其开展校园周边交通安全和食品安全整治等专项活动。成立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巡回宣教团,深入全县各中小学和村居开展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宣传50余场次,受众达2万余人次。

同时,该院还狠抓特色创新,促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有效载体日益丰富。发挥网络正能量,打造阳光网校。2012年联合有关部门创立福建省首家“青少年阳光网络学校”,通过在线交流、视频课堂等新媒体技术,为青少年提供学习教育、心理疏导、犯罪预防等服务。截至目前,网站点击率已达8万多人次。认真总结创新,创建未成年人零犯罪示范点。2004年,该院以平和县小溪镇新桥村为试点开展创建“未成年人零犯罪村居”活动,并保持10年未成年人零犯罪记录。2012年和2013年,运用该成功经验,先后在长乐乡和国强乡创建“未成年人零犯罪乡镇”,截至目前,两乡镇均未发生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联合县教育局、闽南师范大学和集美大学在平和一中等学校创建“心理辅导室”,并由高校心理学专家担任辅导员,义务开展心理健康知识的宣传、心理测试、危机干预等服务,重点为不良行为少年、涉罪未成年人和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心理辅导。2012年以来,高校专家义务提供心理咨询200余人次,心理辅导10人次,学生考前心理辅导5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