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检察院召开联席会议规范社区矫正工作
14.09.2014 01:20
本文来源: 检察
福建检察网9月12日讯(应学军)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社区矫正检察环节工作,近日建宁县检察院牵头组织县司法局和县社区矫正办公室召开联席会议,就规范和完善检察环节社区矫正工作达成共识。
建立检察院与司法行政机关的衔接制度。明确规定县社区矫正办公室收到审判机关、公安机关、监狱机关法律文书及相关资料之日起七日内,将社区矫正对象的基本情况以书面形式送达检察院;司法所在社区矫正过程中,发现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决或决定罪犯监外执行确有错误的,或者矫正对象提出控告的情形的,应通过县社区矫正办公室移送检察院。
建立社区矫正工作联络员制度。由检察院指定一名监所科干警专人负责社区矫正衔接工作,及时报送和传递相关工作信息、报表和档案材料,加强各部门间的联系,以便更好地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教育和帮扶工作。
建立社区服刑人员档案管理制度。由检察院指定一名监所科干警专人配合县社区矫正办公室对全县500多名社区服刑人员建立专门档案,将制度规定的24种法律文书搜集归档,并实行“一人一档”,专人负责制。
本文来源: 检察
14.09.2014 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