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检察院召开全市生态检察工作会议

25.09.2015  17:51

 

福建检察网9月24日讯(郑美敏)9月22日,漳州市检察院召开生态检察工作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全省生态资源检察工作现场会会议精神,分析总结今年来全市生态资源检察工作情况,部署下阶段工作重点。

会上,龙海、诏安、东山和南靖基层检察院负责人分别围绕会议主题进行经验介绍,同时各基层院就新形势下如何在法律框架内结合本地实际,创新思维,努力做好生态检察工作进行集体讨论。

会议强调,全市检察机关生态检察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工作组织领导,主动适应职能新变化,强化与环保、国土、水利、海洋渔业等行政执法部门的对接与协调,落实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年度报告制度,切实加强和改进生态检察工作。要认真履职尽责,严厉打击社会影响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严重破坏生态环境资源案件,持续深化专项监督工作,继续推动专门机构的设立,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要坚持创新引领,以“补植复绿”工作为切入点,探索将生态修复补偿机制从森林推广运用到大气、水流、土地、矿产等领域,推进恢复性司法理念在查办生态资源案件过程中的拓展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