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屿区检察院发现公安机关酒驾检测标准有误
26.05.2015 19:19
本文来源: 检察
福建检察网5月26日讯 (田志宁)日前,莆田秀屿区检察院干警在办理危险驾驶案件过程中,发现公安机关委托进行酒精含量检测的标准竟然还是沿用2004标准,而非修订后的2010标准。
当地公安机关是委托福建恒信司法鉴定所对酒精测试进行检验,他们依据的仍然是旧的国标2004标准进行检测而非修订后的国标2010标准,这一错误的适用标准可能导致检测结果失准、检测结果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等严重后果。
针对这个情况,秀屿区检察院及时以检察建议方式要求莆田市公安局秀屿分局、莆田市公安局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分局、福建恒信司法鉴定所采用修订后的《车辆驾驶人血液、呼气国标19522-2010标准对该院管辖的24个案件进行重新鉴定,并要求福建恒信司法鉴定所在全市范围内进行自查自纠,对依据旧标准进行检测的案件均进行重新鉴定,进一步保障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维护了犯罪嫌疑人的法定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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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5.2015 1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