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港区检察院发检察建议堵住油价补助漏洞

25.09.2014  18:41

 

  福建检察网9月25日讯(连颖煜)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城乡道路客运燃油消耗申报和审核不严等情况,泉州市泉港区检察院向该区交通运输局制发的检察建议书日前得到回复。

  据悉,该院今年年初查处的该区交通运输局陈某玩忽职守案,被告人陈某于2010年至2012年期间负责城乡道路客运燃油消耗申报数据的审核及专项补助资金的发放工作,但未核查车辆基本信息、油耗信息及消耗燃油结算凭证等数据材料,而直接对其申报的统计数据予以审核通过并上报上级机关,致使国家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损失金额累计人民币116万余元。

  通过调查,该院发现该区交通运输局在申报过程中未严格执行财政部、交通运输部等有关部门有关城乡道路客运燃油消耗统计申报工作的文件规定,存在职责不明、数据不实、审核不严等诸多问题,遂发出检察建议要求该区交通运输局进一步规范城乡道路客运燃油消耗统计申报工作,提升燃油消耗数据审核的效率和质量,推动成品油价格补助制度落实,杜绝类似渎职犯罪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