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江区检察院加强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监督

10.07.2014  18:32

 

福建检察网7月10日讯(林婷) 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最近一段时间,福州台江区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工作人员相继走访了辖区内的宁化、上海、后洲等多个司法所,对所管理的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有关情况进行监督。

未检科工作人员认真核对社区矫正未成年人名单,仔细翻阅查看了每位矫正人员的档案资料,充分了解了司法所开展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的基本情况,对司法所提出的部分未成年人法律意识淡薄、社工经验不足等问题给予了解答,并着重针对新修订的《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第七十三条规定的六种情形,依法开展了监督工作。

在走访中,为使司法所继续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监督管理,做实做好社矫工作,台江检察院未检科工作人员一方面希望司法所通过多走访、勤排查,充分利用好社区矫正信息平台,及时掌握矫正对象的新动向,以切实提高未成年人社区矫正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