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泰县检察院创建第十二届省级文明单位巡礼

17.08.2014  01:09

文 明 花 开 映 检 徽

——长泰县检察院创建第十二届省级文明单位巡礼

 

 

福建检察网8月15日讯(黄从余)

 

龙津江畔,文昌阁下,文明之花处处开。一支肩负着法律监督神圣使命的威武文明之师——长泰县人民检察院,用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浇开朵朵文明之花:蝉联四届省级“文明单位”,获得首届省级“红十字爱心公益单位”、省级“青年文明号”、省级“青少年维权岗”、全省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等荣誉称号。

 

强队伍,夯实文明之基

 

干事创业,人是关键。我院按照政治、责任、业务、作风、纪律“五过硬”的要求,全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为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责提供坚实的根本保证。

大雁群飞头雁领。班子成员率先垂范树标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不断增强民主、抱团奋进的凝聚力、号召力、战斗力。院党组高度重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健全完善创建机制,不断同步推进检察业务和创建工作。

以人为本提素能。每年开展不同主题的教育实践活动,不断强化干警的思想政治教育,促进干警不断坚定信念、增强党性。大力加强检察职业道德建设,以举办丰富多样主题的道德讲堂活动为抓手,将崇德尚善的道德理念内化于心、外践于行。以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检察院”为载体,深化党建和检察文化建设,强化学习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着力打造春有花、夏有荫、秋有香、冬有青的文明和谐院落,不断推进创先争优活动。2012年以来,我院获得县级以上集体荣誉28项,干警荣获县级以上表彰46人次。

 

抓规范,深化文明创建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能成方圆。我院坚持科学规范管理,大力加强规范化建设,推进检察工作科学健康发展,深化文明建设。先后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等80多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同步录音录像、办案安全防范等规定,积极开展专项检务督察,强化执法办案的内部监督制约。注重科技强检,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实行网上办公和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以信息化网络的高效、便捷推进办公办案的提速增效。深化党务公开和检务公开,推进阳光检务,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实行人民监督员监督评议制度,不断密切检群关系,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检察工作亲和力公信力。

 

重服务,提升文明形象

 

宽严相济促和谐。2012年来,我院对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批捕605人、起诉951人,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职务犯罪案件10件17人,并挽回经济损失160万余元,深层次化解社会矛盾,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积极开展检调对接工作,对初犯、偶犯等轻微刑事案件刑事和解后依法不捕不诉,有效促进社会和谐。强化诉讼监督,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彰显法律监督权威,促进公正廉洁执法,有力维护法制权威。

积极参与社会管理。近几年,结合办案发出检察建议书104份,帮助发案单位及相关单位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完善管理,促进社会管理法治化、规范化。积极打造群众“家门口的检察院”,在6个乡镇场设立巡回检察工作室,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着力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加大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力度,在全省、全市率先建立“留守儿童维权中心”、“务工人员子女维权中心”,开展结对帮扶、预防家庭暴力、心理疏导、“零犯罪校园”等活动,我县校园三年来实现零犯罪。注重司法人文关怀,已对符合条件的9名刑事被害人提供司法救助,建立社区矫正对象检察档案,对全县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跟踪帮教考察。开展走访企业、文明交通劝导、扶贫帮困等系列公益服务活动,为社会增添和谐的温情。

龙津江畔检徽耀,文明花开别样红。团结奋进的长泰县人民检察院干警将再接再厉、凝聚智慧、敢于担当、忠诚履职,为服务厦漳泉生态型核心区建设谱写新的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