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检察院公开审查听证 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
“这是我第一次参加检察机关的公开审查听证会,这是检察机关加大办案透明度、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有力体现。同时,作为一名民营企业家代表,我看到了检察机关更为人性化的一面,感受到了法律的温度。”参加完听证会,市政协委员韩斯疆如是评价。
5日上午,厦门市人民检察院对一起拟作相对不起诉的某民营企业涉嫌走私普通货物案举办公开审查听证会。
这是市检察院首次以公开审查听证的形式审查起诉案件,也是我市检察机关首次围绕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发展举办的公开审查听证会。听证会邀请了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代表、市工商联代表和厦门海关缉私局侦查人员等到场参加。
此次公开审查听证会旨在增强检察机关办案透明度,深化检务公开,也是市检察院贯彻落实与市工商联联合制定的《关于加强沟通协作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工作意见》,进一步强化检察职能,搭建沟通协作平台,服务和保障我市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有益实践,更是一次有效的普法。
2015年3月至2018年3月期间,厦门某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向厦门海关申报出口3309吨多缠绕膜,实际只出口了2701吨多,部分剩余保税料件违规内销,涉嫌偷逃税款近60万元。案发后,该公司及直接责任人自动到案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对自己的行为给税款征收造成的危害表示真诚悔罪,表示自愿认罪认罚。
听证会上,市检察院三级高级检察官、案件承办人吴小健介绍了本案的事实情况,对犯罪嫌疑人就案件事实进行调查,核实自首和自愿认罪认罚等情况。案件当事人及其律师就案件的审查处理提出意见和理由。
现场,与会代表充分发表意见,大家一致认为,该案认定事实清楚,审查程序合法,适用法律适当,同意市检察院对该案件作相对不起诉处理。大家还充分肯定了市检察院在护航民营经济发展方面所做的工作,对检察机关打击与挽救并举、在执法中普法的办案理念和模式给予了高度评价,并表示通过参加该起案件的听证,深刻意识到只有遵纪守法才能让企业长远发展。
市工商联代表刘东旭表示,民营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可能会有失误,要设置一定的容错机制,更多地通过教育、预防、监督,一方面引导企业规范经营,另一方面有效地保护企业家投资创新创业的热情。
鉴于本案厦门某塑胶制品有限公司系自首,且犯罪情节轻微,并认罪认罚具结悔过,从促进企业长远发展出发,最终,市检察院决定依法对涉案公司不起诉。
“依法经营,不触碰法律的底线,是每一个民营企业及民营企业家都必须遵守的基本原则,也是保障企业健康持续发展的长远之道。”吴小健检察官表示。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最高检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意见,今年5月14日,市检察院、市工商联联合制定的《关于加强沟通协作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工作意见》,要求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打击、预防、监督、保护、服务的职能作用,着力打造“亲清护企”服务保障非公经济,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更加主动、优质、全面的服务。
本案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是落实上述意见的具体举措之一。吴小健检察官表示,该案的办理,不只要求该公司及经营者能引此为戒,提出切实可行的整顿方案,规范企业经营;同时也希望全市民营企业在经营活动中,不断提升法律意识,规范企业内部治理、做好企业风险防控,只有坚持合法合规经营,才能真正提升企业的竞争力。
下一步,我市检察机关将持续推进《关于加强沟通协作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工作意见》的落实,共同营造民营企业创新创业创造的良好法治环境,服务和保障我市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记者 江海苹 通讯员 陈松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