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港区检察院公开审查一起信用卡诈骗案

17.08.2014  01:08

 
  福建检察网8月14日讯(詹金飞) “感谢检察院为我的案件召开听证会,我已经认识到自己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不管最终怎么处理,我都接受。”8月8日,泉港区检察院对一起拟作不起诉的恶意透支信用卡诈骗案进行公开审查和听证,犯罪嫌疑人潘某对此表示感谢。
  潘某涉嫌恶意透支诈骗信用卡金额较少,仅为14000余元,案发后能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已偿还银行全部损失。该院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潘某犯罪情节较为轻微,具有法定、酌定量刑情节,若对其不起诉能更好体现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经研究,该院组织辖区9家银行代表、人大代表、侦查人员及犯罪嫌疑人所在单位代表等20余人参加公开审查听证会,充分听取了参会人员对该案处理的意见。
  泉州农商银行泉港支行客户经理对这一做法表示支持,他说:“参加检察院召开的听证会,让我了解到了检察机关办案流程及处理案件时考量的各种因素,对我们银行今后处理类似案件也有很好的指导意义。
  据了解,公开审查案件已成为该院近年来深化检务公开、增强检察机关办案透明度和公信力的一项重要举措,今年来,已对6起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审查或公开宣布,效果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