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检察院亲情举措服务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24.11.2014  02:34
 
    福建检察网11月24日讯(邓高彬 吴婉芳)近日,建宁县检察院牵头县相关单位部门和企业,出台了一系列亲情举措,全面推进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制度改革,规范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检察工作,探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新路径、新方法,有效的提升了检察机关的执法亲和力和公信力。
    针对被羁押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心理压力大、易产生消极情绪等特点,为了更好地让涉案未成人接受正面规劝和引导,该院主动联合县公安局、县人民法院、县司法局和共青团县委等部门机关先后制定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亲情会见制度实施办法》、《未成年刑事案件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实施意见》、《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工作衔接办法》,依法让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合适成年人参与到刑事诉讼中来,共同开展对未成年人的社会调查工作。
  为了积极帮助未成年人复学和就业、创业,使其早日融入社会,该院与县均口镇嘉顺纸制品厂等企业签订协议,建立未成年人帮教基地,在基地内开展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帮教工作,并密切跟踪观察其改造程度、心理状态和回归社会情况,做到既让被告人伏法,又让未成年被害人所受伤害降到最小,将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惩治、预防工作推向一个更高的发展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