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和县检察院为镇村干部讲“为”与“不为”

24.09.2014  13:06

 

 

福建检察网9月24日讯(林妙华 黄一婵)“检察官精彩的警示教育课对我们这些村干部触动很大。”五寨乡一名村干部在聆听警示教育讲座后发出的感言。近日,福建省平和县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走进五寨乡,联合乡党委、政府举办了一场“”与“不为”--村级党员干部培训活动。

活动中,该院向参训的40多名村干部发放《惩防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宣传手册》,大力普及预防职务犯罪法律知识,推广预防文化。同时该院预防部门检察官结合“”与“不为”的培训主题上了一堂警示教育课,针对2012年以来查办的村基层组织人员在协助人民政府从事土地征用、涉农惠民补贴发放过程中涉嫌职务犯罪典型案例,耐心细致地讲道理、说法律、谈危害、提建议,使在场的每位村干部更加清楚地认识到特定情况下具备国家工作人员的主体身份,告诫他们不做危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行为,引导他们要抵御诱惑、廉洁奉公、勤政为民,带领村民积极投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