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泰县检察院与财政局联合加强涉农资金监管

08.12.2014  23:06

 

    福建检察网12月8日讯(黄从余)为有效预防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保障中央“三农”政策贯彻落实,12月8日,长泰县检察院与县财政局联合出台《关于加强涉农资金监管 提升预防职务犯罪实效的意见》,切实强化涉农补助资金使用监管力度。
    这个《意见》明确了检察机关和财政部门监督管理涉农资金的重要性,对如何加强涉农惠民领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联系配合进行了细化,要求财政部门定期将涉农项目资金的安排使用情况及相关政策文件等信息通报检察机关,以便检察机关及时跟踪监督,建立信息情况通报制度。
    根据这个意见,财政部门对于检察机关办案中涉及的相关财会业务问题,及时提供相关材料或技术支持;发现涉农项目资金安排、使用过程中涉嫌职务犯罪的线索,应按有关规定及时移交检察机关,双方建立执法协作机制。
    此外,该《意见》强调回访调研的重要性,要求检察、财政两部门通过邀请项目资金主管部门、项目单位座谈、入户落实等方式,对项目资金的落实情况开展经常性的回访巡查,对项目单位遇到的法律政策问题,提供预防咨询服务;并联合对近年来发生在涉农项目资金管理领域发生的各种违规、违法案例进行调研分析,查找易发环节、岗位,制定相应防范措施,为强化涉农项目资金管理提供决策参考,建立联合回访巡查、预防调研制度。
    据了解,近年来涉农补助资金领域的职务犯罪多发、易发,自2013年以来,该院共立案侦查村干部及基层组织工作人员贪污、挪用涉农资金案件4件12人,涉案金额54万余元。该《意见》的出台增强了涉农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规范性,为该县涉农惠民资金落到实处加上了一把安全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