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何泽中检察长: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30.03.2015  22:08



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何泽中检察长在全省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上强调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福建检察网3月27日讯(文\贺华锋 图\冯勇青) 3月27日,福建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何泽中出席全省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肯定了去年工作成效和今年工作部署,并就抓好全省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了重要讲话,其中突出强调了检察机关必须从严治检,牢固树立纪律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一、清醒认识形势,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和高检院部署要求上来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以巨大的政治勇气和历史担当,加大反腐败斗争力度,严肃查处腐败分子,党风政风为之一新,党心民心为之一振,赢得群众衷心拥护。过去一年,我们按照党风廉政建设新要求,适应人民群众新期待,结合检察机关实际,认真落实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要求,研究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省院党组带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带头倡廉兴廉守廉,营造风清气正氛围;深入推进“两提升五过硬”建设,丰富内容,创新载体,针对执法办案容易出现问题的重点岗位环节,细化对检察长监督内容和措施,严把关口坚守“三条底线”,运用“四谈”制度强化干部日常管理,防控廉政风险;坚持抓常、抓细、抓长,深化省院机关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扎实开展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整风肃纪专项整治,推进“四风”、司法作风突出问题治理;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开展专项检务督察和评估检查,注重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零容忍的态度查处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案件。总的看,在各级院党组和纪检监察部门的努力下,检察机关作风持续好转,队伍形象持续改善,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全省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但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检察机关反腐倡廉建设的任务依然艰巨繁重。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战略高度,着眼于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针对新阶段腐败问题的严峻性复杂性,提出了一系列新的理念、思路、举措。在领导力量方面,强调坚持党的领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在依靠力量方面,强调坚持依靠人民群众和专门机关,落实纪委的监督责任;在战略策略方面,强调坚持顶层设计,惩防并举、标本兼治;在基础工作方面,强调坚持从严治党,狠抓作风建设,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这标志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思想理论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为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了强大的思想武器。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要求从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横下一条心纠正“四风”、保持惩治高压态势不放松、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等方面,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省纪委九届六次全会、全国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对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提出了具体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认真组织学习,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和高检院部署要求上来,既坚持敢于担当、依法办案,更好履行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能,又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加强检察队伍自身建设,以实际行动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取得新胜利。




二、牢固纪律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方面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在中央纪委全会上,习总书记深刻剖析了一些党员干部违反党的纪律规矩特别是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突出问题,全面阐述了遵守党内规矩的基本要求。各级检察机关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自觉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旗帜鲜明、毫不含糊地加以强调,十分坚定、毫不迟疑地加以执行。

严守政治纪律。 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遵守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基础。检察机关是党领导下的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执行党的纪律是对我们党性意识、政治觉悟、组织观念的集中体现,是检验党员干部对党忠诚度的重要标准,也是推动检察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保障。检察干警如果在政治纪律上出问题,危害性很大。总的看,各级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在遵守政治纪律方面做得是好的,但不是说就没有问题。习总书记提到的“五个比如”现象,我省检察机关多多少少也是存在的,要高度警觉,决不能等闲视之,决不能放任自流。要教育引导广大检察人员深刻认识政治纪律的重要性和严肃性,任何时候、任何情况都保持政治清醒,不逾底线、不触红线,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始终做到习总书记“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即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决不允许背离党中央要求另搞一套;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决不允许在党内培植私人势力;必须遵循组织程序,决不允许擅作主张、我行我素;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政治活动;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决不允许他们擅权干政、谋取私利。各级院党组和纪检监察部门要敢抓敢管,加强监督,对满不在乎、不以为然的要敲敲警钟,对置若罔闻、我行我素的要坚决制止,对阳奉阴违、踩边越界的要严肃处理,让政治纪律成为带电“高压线”。

严守政治规矩。 无以规矩,不成方圆。大到一个国家、一个政党,小到一个单位,一个家庭,都有规矩。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不守规矩,就会方向失衡、失控,就会言行失当、失范。最近,我看了那些涉嫌职务犯罪省部级干部和我省厅级干部的忏悔,发现有一个共同点,一些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往往是从破坏规矩开始的。规矩不能立起来、严起来,问题就会随之而来。这些警醒我们,一定要讲规矩、守规矩,尤其是要讲政治规矩、守政治规矩。对于检察机关而言,党的章程、国家法律,以及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都是必须严守的政治规矩。要严守党章。党章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章程,也是总规矩。作为党领导下的司法机关,检察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都要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严格按照党的章程办事,用党章来规范、约束组织和个人的言行。要严守法律。监督者不守法律、不按法律办事,甚至违反法律,亲和力、公信力就无从谈起。广大检察干警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敬畏法律、带头遵守法律,严格按照法定的权限行使权力,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一直以来,我们强调坚守廉洁自律、防止冤假错案、防范办案安全事故“三条底线”,这是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的底线,也是法律划出的红线。要坚决把守,知止不逾,知止不违。要严守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党的一些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是自我约束的不成文的纪律,需要长期坚持并自觉遵循。比如,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有的事项没有明文规定,那就要讲政治规矩,该报告的报告,该请示的请示。检察机关在长期的实践中,形成了一些好的做法,有些是以制度明确的,有些是不成文规矩和惯例,符合纪律、法律和职业操守,需要普遍适应和遵守,破坏和违背就是不守规矩。要以坚强的党性意识、政治觉悟和组织观念要求自己,知道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事要走什么程序,在任何时候都把自己置于规矩之内。只有懂得并自觉遵守这些规矩,就有定力、能坚守,不踩底线、不越边界。




三、坚持从严治检,推进自身反腐倡廉建设


从严治检,是推进“四个全面”,落实检察机关从严治党的重要保障。检察机关要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四个全面”进程中全面推升检察工作。必须认真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始终坚持从严治检,在教育、作风、惩治、制度上进一步严起来,以严的标准、严的要求推进自身反腐倡廉建设。

一要从严加强教育。教育是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性工作。要认真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增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树立正确的是非观、义利观、权力观、事业观,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要加强职业精神教育,深入开展“坚守职业良知、践行执法为民”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坚定法治信仰,坚守职业良知,自觉用职业操守和职业良知约束自己,在各种诱惑、干扰面前,挺直脊梁、秉公执法。要加强警示教育,对查处的违纪违法检察人员典型案例实行内部通报,深刻剖析问题原因,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震慑和教育作用,使广大检察人员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要增强教育的实效性和针对性,抓住队伍管理、制度执行、廉洁从检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密切关注干警思想动态,及时进行教育提醒,抓早抓小,防止小错酿大错。

二要从严整肃作风。经过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四风”问题得到有效整治,学风会风文风检风有了很大好转,作风有了新变化,队伍有了新气象。但作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和反复性,克服不良作风不可能一蹴而就,形成优良作风不可能一劳永逸。必须保持常抓的韧劲、长抓的耐心,纠“四风”,正作风,树新风,形成作风建设新常态。司法作风是检察机关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人民群众关注的重点问题。在今年全国和省“两会”上,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司法作风问题提出了不少意见建议。要以正在开展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认真对照代表委员意见建议,逐项抓好落实,逐项予以规范。要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检查和督察,对重点单位、重点地区和重要部门要派出专门督察组进行督察,对司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要抓住典型,内部通报,严肃处理。

三要从严查处案件。惩治自身腐败问题,总的要求是要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做到没有禁区、没有特区、没有盲区。要紧紧抓住执法一线岗位和领导干部等重点,加大违纪违法问题查处力度,特别是对滥用检察权、贪赃枉法、收钱捞人甚至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对插手工程建设、腐化堕落、买官卖官、失职渎职的,对转移赃款赃物、销毁证据,搞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的行为,要严肃查处。要高度重视反映检察人员违纪违法的信访件和网络舆情,及时全面核查事实,该处分的处分,该移送司法程序的移送。对反映失实的,也要及时说明和澄清。

四要从严落实制度。习近平总书记突出强调,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要做好“”与“”两篇文章,要紧密结合这些年发生的腐败案例,寻找漏洞,吸取教训,全面加强制度建设。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检察人员与当事人接触交往、干警八小时以外监督、检察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等薄弱环节,研究制定简便可行、有效管用的制度,扎紧制度的笼子,促进源头治理。今年,中央将着手修订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重要规章制度。各地要结合实际,认真对照,对相关制度规定进行修订完善,化繁为简、突出重点、针对时弊,解决检察人员从检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好的制度在执行,在坚持。对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强化“一把手”监督、落实“两个责任”、坚守“三条底线”、实行“四项谈心谈话”等制度规定,要抓好落实,强化刚性约束,做到全覆盖、起作用、有实效。省院将部署开展“明责任、守底线、强作风”专项检务督察,对落实制度规定和相关禁令等情况进行督察。




四、严肃责任追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和关键点,是永葆检察队伍政治本色、建设过硬检察队伍的根本和保障。去年来,我们落实省委和高检院要求,推动“两个责任”实施意见落实,强化各级院领导干部责任担当意识,更加自觉地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但仍存在压力传导不够、效应逐级递减的问题。

各级院党组要牢固树立党的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当作分内之事、应尽之责,把主体责任记在心上、落到实处,真正把担子担起来,种好“责任田”。党组书记、检察长作为第一责任人,要敢于负责,勇于担当,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带头改进作风,带头廉洁自律,带头接受监督,在“三严三实”上做好表率。党组班子成员和机关内设机构负责人,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在职责范围内承担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推动主体责任落地生根。

有权就有责,权责要对等。不讲责任,不追究责任,再好的制度也会成为纸老虎、稻草人。我们每年与设区市院检察长签订“两个责任状”,这不是一个简单的形式,而是一次严肃的责任背书和庄严的廉政宣誓。各级院检察长要不折不扣地抓好责任状的落实,把印在纸上的要求变成实实在在的行动。没有问责,责任就落实不下去。对领导不力、不抓不管导致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四风”问题突出,或职责范围内发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或发现违纪违法问题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要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各级检察机关纪检监察部门,是检察机关专司内部监督的职能部门,是协助党组抓好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的参谋助手。要牢固树立不积极履行监督职责就是渎职、履行监督职责不到位就是失职的观念,聚焦中心任务,敢于组织协调,敢于监督检查,敢于查办案件,敢于追究责任,更好地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各级检察院党组要旗帜鲜明地支持纪检监察工作,领导和支持纪检监察机构依纪依法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支持和帮助纪检监察机构理清职能,关心支持纪检监察干部成长。

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别人,首先自己要过硬。对纪检监察干部要严格要求、严格监督、严格管理,防止和解决“灯下黑”问题,严肃查办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用铁的纪律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从严治党、从严治检,是“两提升五过硬”建设的保证;“两提升五过硬”建设成效是对从严治党、从严治检的检验。党风正,生态好,事业兴,在于抓关键、抓根本、抓成效。此处着手着力,事半功倍。全省检察机关共同努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建设过硬队伍,在“四个全面”进程中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