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昌检察:连续五届蝉联省级文明单位
28.07.2015 19:03
本文来源: 检察
福建检察网7月28日讯(陈志民)日前,顺昌县检察院被福建省委、省政府评为“2012-2014年度”(第十二届)省级文明单位,这是该院连续五届蝉联这一殊荣。
多年来,该院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始终坚持把文明单位创建活动融于检察工作全过程,用科学发展观积极探索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检察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的新路子,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职业道德建设和科学文化建设,高起点、高标准地抓好文明单位创建,努力推进文明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取得较为明显的效果,自2003年8月被福建省委、省政府首次授予文明单位(第八届)以来,该院已连续五届荣获这一殊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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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7.2015 1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