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检察:远程直播庭审“检阅”公诉人出庭实况

28.08.2015  16:53

    福建检察网8月28日讯(刘斐璇 陈彬彬) “刚才的法庭辩论环节过于冗长,即席答辩没有很好地抓住辩护观点有针对性地进行……”8月27日下午,在通过远程直播系统观摩了一场庭审后,泉州石狮市检察院公诉科科长陈玳鸿对出庭公诉人进行了评析。随后,从出庭的言行举止到临场应变及抗辩技巧,来自其他评议人员的“品头论足”也直指利害。这些意见和建议均被一一记录,最终由专人根据出庭情况及判决结果作出综合评述,反馈给出庭公诉人员,并将评议情况作为出庭公诉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据悉,今年四月底石狮检察院制定了《石狮市人民检察院关于通过远程直播系统开展“听庭评议”活动的操作规程》,利用专用光纤网络连接法院庭审现场,通过语音和视频实时同步传输,对庭审活动进行远程数字直播。评议工作每周至少开展1次,由评议小组组长视情况每周从符合条件的案件中选择组织听庭评议,必要时邀请检委会委员、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参与评议。

通过远程直播庭上观摩、庭后指导,既保留了传统听庭评议的优势,有利于深化刑事案件庭审活动监督,全面提升公诉人出庭驾驭能力,又有效节约时间成本,为新老公诉人的‘传、帮、带’提供了教学与实践的衔接平台。”据该院公诉科科长介绍,每位公诉人每年至少评庭2次,办案组长每年至少评庭4次,重点围绕三类案件进行听庭评议:体现修改后刑诉法新任务、新要求的案件;典型、复杂、疑难或在本市有重大社会影响案件;定罪量刑等方面存在较大分歧的案件。

截至8月,该院组织听庭10余次,综合评议该院9名公诉人及其承办案件15件,针对少数公诉人出庭用语不够规范、讯问重点不够突出等问题,及时提出评议意见,切实将“听庭评议”活动作为培养年轻干警的岗位练兵平台,通过对公诉人的庭审活动进行评议,促进检察人员不断提升办案质量、提高法律文书制作水平,规范庭审程序、强化诉讼监督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