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看检察”系列报道之二:黄蕾(全国人大代表)

10.03.2015  21:44
      【编者按】 眼下恰逢“两会”季,正是人大代表们忙碌的时候。那么,过去的一年,在各级人大代表眼中,福建检察工作怎么样?还有哪些方面需要改善?有什么建议和期许?为真实了解代表们的心声,进一步推进全省检察工作,3月6日起,福建省检察院与法制今报将深入采访十余位全国和省市人大代表,联合推出“人大代表看检察”系列报道,敬请关注!     系列报道之二:
带着对检察工作的新期望,进京!    
   福建检察网3月9日讯(周新)     代表名片:全国人大代表、福建武夷烟叶有限公司营销中心副主任黄蕾     印象检察:   ★检察机关支持民间环保组织提起公益诉讼   ★护航闽北生态建设服务全国绿色发展示范区       2月28日,当记者见到黄蕾时,她正筹备着进京参加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此次进京带的提案是有关检察工作的,是对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意见和建议。”黄蕾告诉记者,之所以关注公益诉讼方面的问题,是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的“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引起她的关注,特别是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实施后由南平市检察院支持起诉的全国首例环境公益诉讼案也给她很大的触动。   这原本是一起普通的刑事案件,谢某锦等三人在开采矿山过程中非法占用林地,造成原有植被严重破坏。经审理,法院以三人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徒刑。终审判决后,民间环保组织自然之友和福建绿色家园作为共同原告,对该起案件提出了环境公益民事诉讼,以期进一步追究破坏生态的民事责任,同时请求法院责令当地国土资源与林业部门负责实施植被恢复,南平市检察院根据公益诉讼制度支持起诉。这起公益诉讼案已获南平市中级法院受理立案。   “南平市检察院探索的‘环保组织起诉、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模式,提高了民间环保组织的诉讼能力,遏制了环境违法行为,确保了公共利益得到有效维护。而且这起首例的公益诉讼案对老百姓产生很大的影响,它让人们对公益诉讼有了更深的了解,对社会公共利益不可侵犯有了更直观的认识。不过,目前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尚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只能以支持起诉的形式进行,这对保护公共利益是非常不利的。”黄蕾说道,“因此,在这次的提案中,我建议要尽快修改《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关于人民检察院职权的规定,在直接关系利益人没有起诉或者没有利益代表主体的情况下,赋予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主体权利,更好地保护公共利益。”   作为闽北山区的代表,黄蕾一直关注着家乡的绿色发展。“生态是南平的发展优势,2013年,我就是带着‘支持福建省南平市创建全国绿色发展示范区’的提案进京参加‘两会’。”在谈到检察工作为护航闽北绿色发展所做的努力时,黄蕾赞叹说,“2014年南平市检察院在王金文检察长的带领下,在服务闽北绿色发展这一中心工作上大有作为,不仅制定《检察机关服务南平打造全国绿色发展示范区意见十九条》等指导性文件和相关配套设施,设立派驻武夷新区检察室,还将全市检业检察机构更名为生态资源检察机构,调整和拓展相应职能,增强了对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的打击力度。今年还将制定《服务武夷新区建设实施意见》,进一步服务新区的绿色发展,令人振奋。”   “作为全国人大代表,把老百姓关注的意见、建议带到北京,为推进法治建设进程贡献一点力量,这是我应尽的义务与最大的光荣!”采访结束时,黄蕾对记者说,她希望自己提出的关于公益诉讼的意见和建议能够引起大家的重视,希望检察机关能充分履行好这一新职能,从而更好地保护好社会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