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港检察:积极践行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

29.08.2015  01:39

泉港检察:积极践行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

 

福建检察网8月28日讯(柯萍云) 今年以来,泉州市泉港区检察院践行高检院《关于实行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的规定》,不断加强释法说理的有效方式,在办案中、在法制宣传中、在检务公开中有针对性地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知法懂法守法。

在执法办案中落实。在办案过程中,通过法律解读、检调对接、庭审教育、带案下访等措施做到同步普法、说理、帮教;对检察机关决定的不立案、不批捕、不起诉等6类案件,及时向侦查机关、当事人等诉讼参与人释法说理,重点分析案件争议焦点、发案原因、预防措施等8个方面内容。

在法治宣传中落实。在院门户网站开设“以案说法”栏目,进行案情介绍、检察官释法。印发以“法律相伴快乐成长”为主题的青少年普法教育宣传手册及未成年人安全法制教育智慧读本共计3000册发放至辖区中小学。对2014年已办结案件围绕发案原因、事实认定、法律分析、刑事政策等方面撰写释法说理精品案例作为法治宣传素材。

在检务公开中落实。今年已对12起拟作不起诉案件,在嫌疑人所在村居委会公开审查,邀请周边群众参与,做好释法说理息诉罢访工作,促进社会矛盾化解。在听证会后针对故意伤害、危险驾驶等较为多发案件开展法制宣传5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