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检察院监所检察科正式更名为刑事执行检察科

22.04.2015  19:01

 

福建检察网4月22日讯(詹友珍曾爱梅) 为更好地发挥检察监督职能作用,保障刑事执行顺利进行,4月20日,经编办批复同意,尤溪县检察院“监所检察科”正式更名为“刑事执行检察科”。

更名后的“刑事执行检察科”,在原有监所检察职能的基础上,增加了社区矫正监督、财产刑执行监督、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监督、强制医疗执行监督、死刑执行临场监督、涉案人权利保障监督等新职能,负责全县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更名后的“刑事执行检察科”能够全面准确反映部门的工作性质和职能范围,更好地体现部门名称、职能的一致性和法定性。

该院将以此次更名为契机,结合今年开展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紧紧围绕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维护被监管人的合法权益,集中整治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中司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升刑事执行检察科的公信力和亲和力,打造一支过硬的刑事执行检察队伍,推动刑事执行检察事业不断发展。据悉,该院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作用,保障了监管场所的安全稳定,实现监管场所20年安全无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