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市检察院巡回检察监督一起社区矫正人员收监执行

07.05.2015  00:23

 

福建检察网5月6日讯(陈妙珠)  日前,经福安市检察院巡回检察监督,社矫期间持械殴打二人致一人轻微伤的社区矫正人员被撤销缓刑,收监执行。
   前不久,福安市检察院通过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发现一起社区矫正人员在社矫期间被治安处罚的案件。于是派人到下白石派出所、司法所调查社区矫正人员林某在社矫期间持械殴打二人致一人轻微伤,被公安机关予以治安处罚的事宜。
    经查阅卷宗材料、与相关人员谈话后认定林某情节严重,应当撤销缓刑收监执行。于是,该院立即书面建议司法局提请法院对林某某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原判刑罚。目前林某已被收监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