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转发】石狮检察:检察君带您了解涉农职务犯罪那些事儿……

17.11.2015  16:38
检察君带您了解涉农职务犯罪那些事儿…… 2015-11-16  石狮检察

近年来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城市化建设进程加快,道路交通建设提升,涉及到土地征迁工作增多。由于土地征迁工作仍然存在着诸多监督管理漏洞,导致农村基层组织干部滥用职权、利用职便与村民内外勾结共同贪污征地补偿金,或者镇政府相关干部疏于监管、玩忽职守等问题时有发生,“小官大贪”、“贪渎交织”现象凸显,值的警惕。
小编今天,让小编带大家来了解一下涉农职务犯罪那些事儿。
涉农职务犯罪成因,你知道吗?1涉案村主干法制观念淡薄,廉洁意识欠缺。在农村征地过程中的职务犯罪主体多为村官。由于法制意识淡薄,部分村官对于渎职犯罪认识不足,有的甚至认为自己不是国家工作人员,怎么可能构成渎职犯罪;部分共同贪污的群众贪小便宜,认为自己又不是干部,怎么可能构成贪污犯罪;还有部分干部认为侵吞征地补偿款属于一般违纪行为,并不是犯罪,这也是村干部走上犯罪道路的一个重要原因。
2村组织权力过分集中,导致财务管理混乱。随着农村经济的迅速发展,村干部权力也越来越大,特别是“财权”,不少农村基层组织权力集中在村主干手中,这类人有经手和管理征地补偿款等资金的职权,对征地补偿款等资金的去向有支配权,加之财务管理混乱,缺乏有效监督,部分账目设置不规范,财务审批不严格,收入、支出全凭“一支笔、一张嘴”,为诱发村干部职务犯罪提供了方便之门。
3村务公开流于形式,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措施。实践中,一些村居的财物公开工作形同虚设,如征地补偿款的登记、造册和发放要求进行公示,但流于形式,未将被征地村民登记在册的土地情况一并公示,群众难于发现问题,并进行实质性的监督。同时也存在部分未公开的情况,如在向镇政府申报发放征地补偿款过程中,存在村主干弄虚作假的问题,未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导致涉案村主干长时间作案并屡屡得手。
4政府部门监管不力,对村干部缺乏有效监督。在农村土地征用过程中,怎样加强对有决策权和审批权的重要部门和人员进行监督和制约,特别是怎样加强对协助政府部门工作的村干部进行监督和制约,许多地方还没有形成一个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监督机制,导致部分村干部视国家法律法规于不顾,滥用手中职权,将本村土地征用当成集体或个人牟取私利的工具,从而走向违法犯罪道路。

那么,检察院做了哪些工作呢?1发放检察建议,帮助发案单位建章立制。通过开展预防调查、案例分析、总结了涉农领域职务犯罪的普遍犯罪特点,找准该领域犯罪的共同原因,形成专项报告,使得能够更加有针对性的向发案单位提出检察建议。
2加强宣传,教育干部群众知法守法。
3开展座谈调研,深入了解社情民意。
4引进来、走出去,强化警示教育↑参观我院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应邀到村镇作涉农职务犯罪专题讲座
5拍摄警示教育宣传片
让我们一起共创廉洁政务环境,服务民生民利!
文/邱世昌部分图片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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