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检察机关“集体一等功”龙岩市新罗区检察院侧记

21.05.2014  18:14

守护公正  一心为民

             ——记全国检察机关“集体一等功”集体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检察院

 

福建检察网5月5日讯(邱颀)4月23日,全国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座谈会在北京召开,会上表彰了全国检察机关第八次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其中,福建龙岩新罗区人民检察院获得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发的“集体一等功”的殊荣。

在检徽照耀下,该院“公平正义、阳光和谐、忠诚文明、感恩奉献”的16个大字分外醒目。这16字检察文化建设主题词充分诠释了新罗检察人在执法中所追求的核心价值理念,这也正是他们真心爱民、诚心为民、倾心护民,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推动检察工作协调发展的真实写照。

这个闽西老区的基层检察院,却在全省率先成立网络舆情监测大队;在全省率先建立《涉检信访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在全省率先成立刑事和解调委会;在全省率先成立乡镇检察室…,他们以全市基层五分之一的警力,承担了全市50%的案件量,实现了自侦案件无安全责任事故、公诉案件无无罪判决、控申工作无信访积案、全院干警无社会投诉的良好成效。不仅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信任,也得到了上级部门的肯定。该院先后两届被高检院授予“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被司法部授予“全国四五普法先进单位”、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福建省五一劳动奖状”、“福建省严打整治斗争先进集体”、“福建省先进基层党组织”,连年被省、市检察院评为“先进检察院”。

关注民心,呼应民意,重拳出击不手软

该院牢牢把握群众反映强烈的焦点、热点问题,近年来集中查办群众反映强烈、易于激化社会矛盾、影响大局稳定的各类职务犯罪案件105件132人,涉案金额2000余万元,案件量连年位居全市第一、全省前列。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安全问题,组织查办了食品安全监管领域渎职犯罪案件6件17人,推动公安机关查处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4件16人,涉案金额1000余万元,查获未经检疫及病死猪肉100余吨,有效推动全市范围内专项行动的开展,经验做法也在最高检内刊进行推广。针对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蔓延影响城市建设的问题,组织查办了“两违”背后土地监察、综合执法人员受贿、渎职犯罪窝案17件21人,得到市委的高度肯定。针对农村基层组织人员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组织查办了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案件17件22人,有力地维护了农村基层稳定。根据中央的统一部署深入开展“严打”斗争,五年来依法批捕4370人、起诉7205人,在检察环节保证了严重犯罪的打击力度,该院亦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全省“严打”整治斗争先进集体。同时,在审捕、审诉年超两千人大关的情况下,保证案件的严格公正办理,查办自侦案件的大要案比例逐年上升,案件起诉率、有罪判决率、民行案件提请抗诉采纳率均达100%。

掌握民情,先行先试,社会管理有创新

网络舆情监测 —— 掌握民意的新 哨所 2009年该院在全省检察系统中率先成立网络舆情监测大队。对辖区内敏感性、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和重大刑事案件,积极介入,注重引导,担负起全市检察机关、全区舆情监测分析、快速反应的重要任务。同时,坚持把网络舆情作为听取民声民意的渠道,作为决策参考的重要方面。近年来,该院共编发网络舆情动态分析100余期,对30余条网络信息启动应急预案,牵头化解矛盾纠纷13起,从舆情中收集辖区内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线索,从中查处职务犯罪案件3件10人,移送公安机关立案2件2人,让网络反腐成为了反腐机制的有益补充。 知心姐姐 —— 未成年的维权者 成立“新罗检察知心姐姐联络站”,开展形式多样的“关爱未成年人成长”系列活动。在当地知名网络论坛,开通“知心姐姐”青少年维权热线,以“新罗检察知心姐姐”名义,申请统一QQ号,由该院35周岁以下女干警实行日值班制度,为青少年及其家长提供在线咨询。该版块开通4年以来,接访近2000人次,版块点击率超过8万余次。2012年该联络站被福建省文明委授予“福建省首届优秀志愿服务组织”称号。在此基础上,组建全市首个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选派五名联络站成员,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形成了“执法人性化、普法全面化、帮教社会化、待遇同城化”的未检工作模式,打造“亲和未检”业务品牌,被最高检确定为福建省三家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联络点之一。 涉检信访风险评估 —— 架起和人民群众的 连心桥 该院在全省率先建立涉检信访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将可能引发的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探索“视频接访工作制”,降低申诉咨询成本。院控申部门连续五届蝉联“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和“文明示范窗口”荣誉称号,实现涉检越级零上访,亦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第五届创文明行业先进单位”。

注重民生,扎根基层,服务大局解矛盾

堵住村官犯罪的源头。 该院在查办村官犯罪案件中,发现了不少影响农村稳定的因素。向新罗区委建议制定相关基层组织决策事前监督制约机制,推动区纪检、组织、监察、民政等部门,牵头制定了《关于农村基层组织涉及村民重大利益事项事前报备的规定》。该制度纳入当地村级换届选举村干部候选人考试资格范围。实施以来,辖区内乡镇应用该制度妥善解决了养殖业污染治理、矿山承包、林地租赁等437件涉农重大利益问题,有效维护了村民的合法权益,遏制了一些基层村干部乱作为情况的发生。 让基层多双检察的 眼睛 该院率先在经济较为活跃、群众司法诉求强烈、职务犯罪易发、设有“两所一庭”的乡镇设立了全省首家派驻乡镇检察室,以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专项活动为契机,零距离听取群众诉求,变群众“上访”为检察人员“下沉”,引导基层群众合法有序表达诉求,全面排查清理矛盾隐患,化解社会矛盾。针对当地煤炭资源丰富,行业案件高发实际,设立派驻区煤炭管理局检察工作联络室,强化与行政、司法机关的协调配合,建立健全长效打击机制。 添份社会和谐的 润滑剂 2009年5月,该院在全省率先成立刑事和解调委会,要求干警把案结事了作为衡量执法水平的重要指标,趋利避害,化危为机。调委会成功调处案件73件,涉及赔偿金额401.7万元,调解成功率100%,未发现一起调解对象重新违法犯罪情况。

打铁还需自身硬,在从严治检、从优待检的管理模式下,通过“两提升三过硬”活动的深入开展,培育出了一批精业务、比奉献、有爱心的先进模范。院青年法制宣讲团,二十余年如一日,到学校、入山村、进企业、走社区,志愿宣讲数千余场,受教育人数达40余万人次,先后被省检察院授予集体二等功,被团省委等部门授予“新长征突击队”和省级“青年文明号”。队伍中先后涌现出全国检察机关优秀侦查骨干、全省五一劳动模范、全省党代会代表、全省检察机关公正执法模范标兵等先进典型。近年来,近50人次受到党委、政府及上级院的表彰,无一干警出现违法违纪情况,在省、市院基层院建设考评中,院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测评满意率均达100%,带动队伍产生了强大的凝聚力和推动力。

荣誉,对于他们来说,不是简单的叠加、重复,而是又一次的升华,意味着更加沉重的社会责任。他们将继续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铸起“人民检察为人民”的崇高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