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检察机关评选首届反贪“十佳精品案件”

06.12.2014  03:24


    福建检察网12月5日讯(王光忠 郭生教)昨日,福州市检察院举行全市检察机关首届反贪“十佳精品案件”评选,全市检察机关精选侦办并已判决生效的15个案件参评,最终福州市检察院获得第一名。

    这些反贪案件涉及环境保护、工程建设、征地拆迁、财政补贴等热点领域,具有较好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堪称近年全市反贪工作的一个缩影。昨日在评选现场会上,各基层检察院代表分别就各自院侦办的参评案件,通过精心制作的案件PPT和视频等,以图文并茂的方式释案析理,详细介绍了从初查、讯问、取证等各个方面取得的新进步新成效。

    查办和预防贪污贿赂犯罪,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据了解,近年来,福州市两级检察院反贪部门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严格规范办案行为,着力创新办案机制,深入查办了一批有影响的大要案窝串案。
    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反贪工作保持力度加大、质量提升、效果增强的良好态势。据统计,2012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反贪部门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465件659人,包括贪污204人,贿赂394人,挪用公款51人。其中,共立大案422件,占立案总件数的90.75%,查处县处级领导干部32人,科级88人,行政执法人员53人,司法人员21人。全市检察机关反贪案件始终保持全省第一的办案规模,平均每年立案220人,占全省立案总人数五分之一,居全省首位。2014年,大案率攀升至95.37%,创历史新高。  

    此次评选出的“十大精品案件”分别是:
    福州市检察院办理的王国长、林艳虹等人受贿案;
    闽侯县检察院办理的张世伟等人受贿案;
    仓山区检察院办理的陈丽容等人贪污案;
    晋安区检察院办理的杨华耕等人受贿、贪污案;
    鼓山区检察院办理的梁勇受贿案;
    福清市检察院办理的何成等人贿赂案;
    马尾区检察院办理的郭柏中受贿案;
    长乐市检察院办理的陈忠镇等人贪污受贿案;
    连江县检察院办理的吴明秀挪用公款、贪污、受贿、滥用职权案;
    罗源县检察院办理的江东等人贪污、受贿系列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