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系列报道之九:宁德

09.10.2014  01:42


【编者按】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检察机关在福建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不断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力度,为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动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9月17日起,福建检察网推出我省检察机关查办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有关情况的专题系列报道,敬请关注。




我省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系列报道之九:       宁德市检察院打击涉农领域职务犯罪护航涉农资金    

   福建检察网10月8日讯(龚丽雯)近年来,随着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加大对“三农”领域的投入,涉农资金成了一些贪腐分子眼中的“唐僧肉”,如何保障“三农”资金安全,把惠农政策落到实处?宁德市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打击涉农领域职务犯罪,亮出了一份不错的成绩单:2012年以来,该院围绕涉农惠民专项资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通过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全力查办涉农惠民领域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22件180人,占立案总人数的49.3%,涉案金额2398万元.
  问起该院查办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案件何以高效、有序进行时,该院反贪局负责人巫聪介绍说:“坚持系统抓、抓系统,办理大要案、深挖窝串案是市院查办涉农领域职务犯罪中的一项重要侦查机制,市检察院通过以点带面,深挖彻查,对涉农领域贪污贿赂职务犯罪进行重点打击,取得了破一案、带一串、端一窝的效果。
  2012年7月,福安市检察院在自行摸排中发现财政补贴档案中存在大量大型农机补贴支出,可福安的地理特点并不适合大型农机的使用。在深入农村进行调查取证后,反贪干警认为这极有可能是骗取农机补贴行为。宁德市检察院对福安市检察院掌握的线索进行分析后,决定对该线索进行重点经营。在市检察院和兄弟市院的合力调查下,反贪干警掌握了充足的外围证据。铁证面前,犯罪嫌疑人苏某某终于承认其骗取农机补贴款并向福安市及龙岩、南平、福州、泉州等地区的农机工作人员行贿的犯罪事实,最终促成了全省检察机关一举查办农机系统职务犯罪案件90多人,在社会上引起极大的反响。
  “目前,涉农惠民领域的各类专项补贴近百种,为了避免出现‘村村点火、户户冒烟’的现象,我院在查办涉农领域贪污贿赂案件时,将工作重点放在专项资金补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在宁德多发、易发贪污贿赂的领域上。通过重点收集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线索,加强与相关单位和部门的沟通联系,找准主攻方向,集中力量查办大要案、窝串案。”巫聪告诉记者,2012年以来,两级院反贪部门集中查办了一批侵吞涉农专项资金、农村基础经济建设、征地补偿、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案件,取得了较好成效。其中,共查办专项资金补贴领域案件48件74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征地补偿32件48人,生态文明21件35人,分别占涉农领域立案总人数的41.1%,26.7%,19.4%。
  在强化侦办手段上,该院反贪部门结合涉农领域贪污贿赂案件群发性强、窝串案多的特点,在办案时不仅将深挖意识贯穿到决策、审讯、取证等各项侦查活动中,还不断完善侦查一体化和区域联动等机制,综合运用交办、提办、督办、领办、指定异地管辖等方法,排除办案阻力。检察长和分管领导深入基层,对侦查活动统一组织指挥,案件线索统一管理、经营,侦查人才和技术装备统一调配使用,既解决了个别基层院案件线索少、案件查处难等问题,也避免了因各自为战,造成打草惊蛇,有效提升了查办案件的整体效能。该院在查办涉农领域经济犯罪案件取得成绩基础上,还认真进行案件总结、理论探讨,其中《燃油补助系列贪污贿赂犯罪案件预防报告》还被高检院评为十佳预防报告,对防范涉农领域贪污腐败起到积极的预防作用。
  一位人大代表在视察渔村时,了解到检察机关帮助真正出海捕捞的渔民维护了油补利益,打击了那些虚报冒领及滥用职权的贪腐分子,十分赞赏,认为这是检察机关执法为民的典型表现,希望检察机关一如既往查办涉农领域违法案件,杜绝补贴钱物的“跑冒滴漏”,把中央的惠民政策完完整整地落实到群众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