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系列报道之六:三明

24.09.2014  17:30

【编者按】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检察机关在福建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不断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力度,为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动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9月17日起,福建检察网推出我省检察机关查办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有关情况的专题系列报道,敬请关注。



我省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系列报道之六:
    三明市检察院成立特别侦查大队专破大案窝案

 


     福建检察网9月24日讯(《法制今报》游晓龙 通讯员 陈长回 廖勇伟)今年以来,三明市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查办处级以上干部职务犯罪要案8件8人,他们以带头办案的实际行动,较好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全市检察机关反贪工作深入开展。截至9月20日,全市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职务犯罪案件84件119人。
  “说起市检察院反贪局带头办案示范带头作用的发挥与强化,确实是得益于职务犯罪侦查指挥中心的建立和有效运行,职务犯罪侦查指挥协调机制的完善和贯彻落实。”三明市检察院检察长张时贵颇有感触地作出这样的评价。“我们建立了职务犯罪侦查指挥中心,由检察长任指挥长,分管副检察长任副指挥长,反贪局局长任指挥中心办公室主任,并从全市两级检察院挑选优秀反贪、反渎侦查骨干分别成立‘反贪污贿赂犯罪特别侦查大队’和‘反渎职侵权犯罪特别侦查大队’,专门负责全市范围内的大案要案和有影响的案件侦查工作,以此强化市检察院反贪部门的示范带头作用,集中力量办理有重大社会影响的职务犯罪案件。
  据介绍,三明市检察院职务犯罪侦查指挥中心的建立,在全市检察机关构建完善“整体作战、指挥有力、上下联动、左右互动、反应灵敏、协作高效”的工作机制,稳步推进职务犯罪案件侦查工作,真正做到小案带大案、个案带类案、单案带窝串案,实现相互联动、整体推进,提高办案质效。
  今年4月初,该市三元区检察院在初查三元区开发区管委会相关工作人员涉嫌职务犯罪的案件线索时,发现该案涉案人员较多且层级较高后,及时向市检察院反贪局领导和分管副检察长汇报。市检察院领导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当即按照职务犯罪侦查指挥协调机制的规定,启动职务犯罪案件侦查指挥协调程序,从市检察院、永安市检察院、泰宁县检察院、三元区检察院抽调20余名反贪业务骨干组成“反贪污贿赂犯罪特别侦查大队”,做到统一指挥、统一组织、统一行动,全面开展侦查工作。市检察院反贪局领导亲自到场,与办案人员共同研究侦查策略、侦查思路、侦查方向和侦查重点,确保案件的成功突破。随着案件侦查工作的深入,市检察院反贪局还采取提办、交办、指定管辖的方式,将相关案件交由市检察院反贪局和永安市检察院、三元区检察院、泰宁县检察院反贪局办理,不仅确保了案件及时消化,也有效地排除了办案阻力,成功查处了2名处级干部、5名科级干部。
  市检察院反贪局领导带头办案作用,充分体现在该院办理多起大要案中。如市检察院反贪局在查办省检察院交办的某厅级干部涉嫌受贿案时,该院反贪局局长认真分析案情,抓住该案犯罪嫌疑人作案时间跨度长、任职地点较多、涉案相关证人的人数较多、证人的成分相对复杂等特点,当即决定抽调8名精兵强将参与办案。在办案中,反贪局局长亲自指挥协调、亲自研拟侦查方案、亲自参与审讯突破,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与办案人员一起分析案件线索,一同参与取证调查,既鼓舞了队伍的士气,又震慑犯罪嫌疑人,确保案件的顺利查处。
  该院反贪局示范带头作用还体现在侦查人才的培养方面,在实践中探索出师带徒“一对一”帮带的机制,采取组织青年干警参与案件初查、突破、审讯等办案全流程,在实战中磨砺干警的思想作风、道德品德、纪律作风、业务技能,着力培养青年反贪人才,努力建立一支业务精良、作风过硬的反贪队伍。今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有19名反贪干警被上级检察院抽调参与办理大案要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