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系列报道之三: 泉州

19.09.2014  12:11

【编者按】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检察机关在福建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不断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力度,为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动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9月17日起,福建检察网推出我省检察机关查办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有关情况的专题系列报道,敬请关注。    

我省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系列报道之三:  
  泉州:一体化办案成反腐“利器”    

 

福建检察网9月19日讯(叶华南 陈悦玲) 昨日从泉州市检察院反贪局获悉,该市院通过深化“五个一体化”建设,有效整合两级侦查资源,实现两级反贪部门一体运作,不断提升突破案件能力,将反腐利剑直指侵害群众切身利益、职务犯罪案件多发易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领域和环节,促进全市检察机关深入查办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

2013年底,市院经过精心分析筛选,从基层院查办的一起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案件中选择一条行贿的线索进行重点经营。由市院牵头,组织丰泽等地检察院对该案件线索开展秘密的外围调查,在掌握充足的外围证据后,对主要行贿人立案并实施监视居住,经过近一个月的调查,从中挖出一批公路、交通系统受贿线索,目前已经立案17件17人,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

     “该案的成功侦破,得益于一体化办案。”泉州市检察院反贪局针对贪污贿赂案件群发性强、窝串案多的特点,转变侦查模式,充分发挥市院的主体作用,以侦查指挥中心为平台,构建纵向指挥有力、横向配合紧密的大侦查格局。准确把握办案重点,把办案的焦点放在权力集中、资金量大、监管薄弱,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领域和环节上,深入摸排,统一线索管理,通过经过精心分析和筛选,选择可查性强,有深挖价值的线索,抽调侦查骨干,短时间内集中力量突破后,再交由基层检察院办理。

同时,根据不同案件类型,不同办案环节的需求,从各地遴选具有丰富侦查实战经验的骨干组建侦查人才库,组成专业化的特侦队伍,由市检察院侦查指挥中心根据案件需要进行统一调度。2013年来,共从各基层检察院抽调30余人次,集中办理大要案10余起,参办50余起。既解决了个别地区间办案工作不平衡、警力资源不足等问题,又有力克服了办案中的干扰因素,确保专项工作的全面、深入推进。

     规范证据资料的调取机制,实现调查取证一体化。 市检察院对于重大职务犯罪窝串案和各承办单位需要询问的证人、调取的证据材料存在交叉重叠的,采取统筹协调,集中调取等方法,提高办案效率。办案中需要查询的信息资料,通过市院及指挥中心与相关部门联系沟通,建立健全信息资源共享机制,为信息资料查询创建了保密、迅捷、高效的途径。

此外,泉州市检察院高度重视对侦查装备的科学调配和使用,对全市的侦查装备进行统一登记,统一管理、调配,既确保了侦查装备的严格规范使用,又避免了重复购置而产生的浪费,确保物尽其用,有效整合了侦查资源,在开展专项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据统计,2013年1月至今年8月,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308件372人,其中贪污案件49件98人,贿赂案件247件260人,挪用公款案件11件12人;提起公诉263人,人民法院已审结的均作有罪判决,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62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