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今年开春立案27起

13.03.2015  22:53

  

福建检察网3月13日讯(刘维) 马尾区残联原理事长翁某以虚报慰问残疾人名单并由他人冒领的方式套取残疾人慰问金72500元进行私分。这是福州市检察机关今年开春以来查办27起贪污贿赂案件中的一起。

据了解,2015年开春以来,福州市检察机关坚持有贪必反、有腐必惩、有案必查,办案工作呈现出多办案、办大案、办铁案的强劲势头。截止3月6日,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共查处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27件43人,立案人数同比上升5%,其中贪污 15人,贿赂23人,挪用5人。10万元以上大案24件,占90%,科级5人,占11.6%,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5万元。

福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反贪局局长王矗表示,2015年,全市两级检察机关未雨绸缪、提早谋划,加强对办案一线的联系、协调和指导力度,扎实开展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办案开局工作呈现良好势头。

据悉,2015年,全市检察机关把开展专项工作作为加大办案力度,提升服务水平的重要举措,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贪污贿赂案件6件14人,占同期立案数的40%;查办工程建设领域贪污贿赂案件10件10人,占29%;查办商业贿赂案件6件6人,占17%。

另据介绍,全市检察院先后立案查办一系列大要案,其中长乐市检察院立案侦查军粮国有供应站6名工作人员共同贪污财政补助金数百万元的特大受贿案;鼓楼区检察院立案侦查福建省某校出纳江某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学校租户房水电费、职工医疗挂号费、学员电话费40多万用于炒股、买彩票的挪用公款案;永泰县检察院立案侦查城建校校长陈某挪用校食堂承包金、财政退还学生学费90多万元、贪污校友基金理事会捐款20万元的大案等,取得了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