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老人会”忙于毁林建墓
福建东北沿海一带毁林建墓的现象屡见不鲜,许多青山变成了坟山,生态环境遭到极大破坏——
毁林建墓,“老人会”挣钱停不了
眼馋,邻村的公墓真不错
2013年刚过完春节,福建罗源,已近70岁的陈水顺依然精力充沛,有天听说附近村子演大戏,就兴致勃勃地约了同村几个老人前去看戏。
几经颠簸终于到了戏台旁,一场大戏看下来却没觉出有什么吸引人的。看完戏,回家的路上,陈水顺发现这个村子有一片公墓修得很不错,看起来既美观又省地。同行的都是老人,大家对此都很感兴趣。
这一片公墓吊足了陈水顺的胃口。只见公墓背靠青山、面朝旷野,森然有序层层排列,煞是庄严整齐。年近70岁的陈水顺见惯丧葬场景,不但没有避讳之感,反而自心底升起一股羡慕之情。看着眼前的墓区,一个念头涌上了陈水顺心头。
陈水顺不是普通的老人,他是福建省罗源县松山镇渡头村老人会的会长。
在福建沿海一带,不少村子都有老人会。老人会,顾名思义就是一个以老人为主、老人自发组成的民间组织,会长大多由成员民主推荐本村德高望重的老人担任。平时村里老人们聚在一起消遣娱乐、相互扶持以度晚年,老人会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互帮互助,该组织最主要的一个工作就是帮助料理会员的丧葬事宜。
和官方的村委会相比,民间的老人会在村民心目中也很有地位。比如在渡头村,老人会会长陈水顺,其“身份”和村委会主任林大瑞简直不相上下。
这天回到村里,陈水顺就叫上村委会主任林大瑞,还有另外几个老人,一同到附近村子去考察人家修的公墓。大家看了都觉得很美观。
提议,不如咱村也修公墓
既然大家都觉得好,为什么我们村不能修公墓呢?在不久之后一次老人会的常务会议上,陈水顺把始终惦念在心头的一个打算,向吴伙行、郑大增、吴全庆等十余名理事合盘托出:提议村里也可以搞一批公墓,自己建、自己用,舒心!
没想到提议得到大家一致认同,因为陈水顺说出了大伙的心声,墓地的事是老人们的一桩心事。
“现在我们都是子孙满堂的人了,到了这把年纪可以说没其他可记挂的,我想大伙心里唯一惦念的就是这把老骨头百年后埋在哪里吧?” 陈水顺说,“我们农村不像城里,当然自己盖的房子自己住才舒心,那百年后的阴宅自然也要自己弄才踏实。”
于是,第一次会议老人会就全票通过路自己村建公墓的事,并决定由会长陈水顺负责全程管理,出纳吴全庆负责工程收入、开支,郑大增是会计,负责记账,其他理事各有分工配合。
会后,陈水顺、吴伙行等几位老人再一次焕发活力,四处爬山涉水勘察了几块该村范围内的“宝地”。
有关墓地事宜的会议开到第三次的时候,老人会就议定公墓地址选在该村鸭确双层山,“这个地方原来就被别人取土挖出一个山坳,并且上山取土时已经走出一条土路,山上也没有什么树,就是杂草和几棵橄榄树”,陈水顺向大家介绍了这块理想的“宝地”。
会后,陈水顺写了一份申请报告给松山镇政府政府和土地所,但是没有得到批复。
村委会主任林大瑞出面,又把老人会的这份申请报告送到了罗源县民政局。民政局工作人员答复,如果建骨灰塔是可以审批的,但是园林式公墓不能审批。
回到村里,林大瑞把不能审批的结果告诉了老人会。没想到,老人们说,得不到批复那只能瞒做了。
募资,预售墓地筹集资金
建造公墓是不小的工程,前期需要大笔资金投入。老人会里都是老年人,他们有钱吗?
老人们倒是有一些闲钱,渡头村位于开发区和旧县城交接处,近年来开发建设征地拆迁,补偿款每家都分得不少,村民们可谓富得流油,各家老人多少都有一些“养老钱”。
只是核算之后他们发现,和会议中提出的大胆规划所需投入资金相比,单靠老人会管理层十几位老人的“养老钱”,对于支付各种工程款项无疑是杯水车薪。
资金缺口怎么解决?吴伙行的提议又燃起了大家的希望:我们可以在村里以公开募资的方式筹到所需资金。
随后,老人会在渡头村贴出募资公告,公告里写明以老人会的名义修建公墓,以三种价格进行出售:凡本村村民想订购墓位的,在募资公告贴出一个月之内,每座公墓按7500元(原定8000元,后退款500元);本村人一个月之后认购公墓的,每座12000元;凡外村人,每座公墓均已15000元价格进行购买。
在思想相对保守的农村,家家都有老人,墓位紧俏而抢手,公告一个月内就有72户村民交钱抢购。
2013年4月,老人会开始毁林建墓施工。当年10月,工程完工。“总共建了176座公墓,沿山势分成12层,每座墓都用砖头、石头堆砌而成,并用水泥浇灌,墓前的走廊也用水泥浇灌平整。建好后本村村民上山抽签选墓,到2013年底176座公墓全部出售完毕。” 陈水顺说。
在施工过程中,不少群众反映强烈,举报老人会未经审批,非法占用农用地进行毁林建墓的事实。5月11日,松山镇政府组织国土所和规划站人员,到现场发放停止违建通知书并当场进行制止。但老人会态度也很强硬:不让我们在这里建,那你们找给地方给我们建?
此后,老人会就跟林业执法人员打起了“游击”,“因为该地块属于国家生态林,我们不间断进行巡查。我们一到他们都跑走了,我们一走他们又开工,真是防不胜防。他们利用本村优势,主要利用周末和节假日进行抢建。” 松山镇政府一位干部诉苦说。
经鉴定,本处公墓非法占地3.385亩。经核算,由陈水顺等人以老人会名义修建的公墓销售金额达229万余元,扣除成本支出后,非法获利达55万元。吴伙行说,获利归老人会集体所有,没有分发给个人。
修公墓的事,既解决了大家老有所终的困难,又挣到了钱,对老人会来说可谓一举两得,至于“违法”这一事实,大家考虑并不多。怀着愉快的心情,老人会花了15万元,组织村里老人去了一趟浙江横店旅游。
扩建,大家一起做赚点钱
老人会一举两得的创收,让不少人感到眼红。2014年上半年的一天晚上,一个叫倪强的年轻人找到老人会活动中心,提出想出资购买墓区旁的林地进行扩建事宜。倪强说,他可以付给老人会15名成员每人5000元。
陈水顺将此事在老人会的会议上一说,遭到大家的一致反对。十余位理事都不同意,吴伙行甚至说:“年轻人可以做了赚钱,为什么我们老人不能也做了赚点钱?”
会议当场决议,老人会自己做,在原墓区旁边扩建墓地。但是这次与上回不同,这次是纯粹的墓地“开发”,不为自用,只为盈利。大家商量,这次15名成员集资建公墓,与老人会无关,卖墓利润归15人所有。
陈水顺提出,上次老人会修建墓地,他是会长,也是领头人,这次开发墓地个人赚钱,他不想当负责人了。于是大家积极提议由吴伙行做头,他可靠,以他个人名义建,但责任是大家的。15名老人会成员议定集资款分为16股,其中吴伙行因做头一个人占两股,每股2万元,启动资金共32万元,建成后所得利润按股份分配。
有了上次的经验,吴伙行等人自是轻车熟路。2014年9月,扩建的公墓开始施工了。吴伙行说,购买建墓材料、雇挖机、工地现场等主要还是由陈水顺和吴全庆负责。
陈水顺说,基本上都是吴全庆在监工,吴伙行是主管,大概两天上一次山,如果有政府部门开发放停工通知之类的他负责签字,会计还是郑大增,出纳换成了林克窍,“林克窍比我还老,他只负责在家里收钱和付钱,收据都在他那里,账目还没有开始做,会计等于什么事都没做。我们如果上山每人每天有150元的补贴,没去的话就没有了。”
2014年12月,扩建墓地完工。老人会15人这次又建成公墓128座进行出售。他们商定,公墓以两种价格进行出售,本村人可以每座18300元价格购买,外村人以每座20300元购买。
经鉴定,本处公墓非法占地1.885亩。两处公墓合计非法占用农用地(林地)面积达5.27亩,林地性质均为生态林。截至案发,扩建公墓已售出25座,尚未开始盈利。
出击,守护这片青山绿水
陈水顺、吴伙行等人的任意妄为,在当地造成了恶劣影响,甚至一些外村人也纷纷效仿前来开发兴建。
吴伙行介绍,只在鸭确双层山这里,就有五处公墓:一是渡头村老人会修建的公墓,二是以吴伙行名义15个老人修建的公墓,三是陈某修建的公墓,四是渡头村年轻人修建的公墓,五是2015年1月开工还未修完工的公墓。
2015年4月,在罗源县检察院的督促下,县林业执法大队对相关违法建墓进行查处,并责令恢复林地原状。县公安机关也对渡头村老人会陈水顺、吴伙行等人立案侦查,追究刑事责任。
2015年6月19日,经罗源县检察院依法审查,陈水顺、吴伙行等人13人非法占用林地、私建公墓违法出售,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决定依法提起公诉。
办案检察官向记者介绍,目前该院正积极配合罗源县委、县政府,会同公安、林业、民政、国土、宣传、监察、财政和文明办等部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2个月的毁林建墓专项打击行动,在辖区内11个乡镇林区开展摸底普查,建立山林、耕地巡查机制,定期巡查基本农田保护区、国防林等管理使用情况,及时发现、制止违法相关行为。检察官表示,他们将坚决治理违法建墓行为,深入查处其中纵容包庇和放任不管的各类职务犯罪,促使相关管理人员依法用权、勤勉履职,为一方百姓守护好这片青山绿水。
案后说法
当前,环境污染、生态系统退化形势十分严峻,已经成为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提高的重大障碍。然而,近年来违法建墓乱象又出现回潮,不得不值得我们深思。
根据《国务院关于殡葬管理的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为农村村民提供安葬服务的公益性公墓,应报民政部门批准,不得从事经营活动。而渡头村圈建的公墓不仅整个项目未纳入建设规划,也未经过民政部门批准,这个项目是明显违法的。
另外,生态公益林作为一种特殊的资源,对涵养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方面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决不能轻易被毁坏。我国《刑法修正案(二)》规定的“数量较大,造成林地大量毁坏”,应当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有四种情形,其中之一就是,非法占用并毁坏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数量分别或者合计达到五亩以上。由此可见国家对生态保护的重视。
要根治毁林建墓乱象,应该从防、治两方面一起抓。积极开展送法下乡宣传活动,增强群众法治意识和环保意识,把宝贵的环境资源留给后人。墓地整治是一项系统工程,要把墓地整治工作同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两违”整治结合起来,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并充分发挥村干部和护林员的作用,抓好监管从源头上及时堵住。检察机关作为专门法律监督机关,有责任强化法律实施方面的监督,发挥其促进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方面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对于那些把法律法规当“耳旁风”的违法犯罪人员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并对一些不正确履行职责、怠于履行职责、危害民生民利渎职案严惩不贷。